2011年天峨县教育局信息公开
发布:天峨县教育局 2011年12月30日 点击:0
天峨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情况
一、机构概况
㈠单位介绍
天峨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拟订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向上级作情况汇报。
㈡编制本系统各单位人员方案。负责管理本部门权限内学校领导班子的任免、教职工的工作调配、工资福利的办理、干档管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工作分配及转正,代课教师、临时工的聘请与辞退,行业招工招干;教师资格、职称的评定评聘;教职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㈢督促检查各乡镇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上级的各项规定,指导评估全县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县实施“普九”、扫盲、中小学学籍管理、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工作。
㈣负责本县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包括小学校长培训,教师继续教育。
㈤负责小考、中考、高考、会考、自考、招生以及中小学学籍管理、初中小学毕业证的核发工作。
㈥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并组织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㈦检查指导县直及乡镇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设备的装备、管理和使用工作。
㈧检查指导全县开展电化教育和信息化教学工作。
㈨负责对全县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奖惩、晋升等工作。
㈩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活动方案,进行本系统的经费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监督审计全县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经费拨付及教育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与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的规划及新建、回建、维修的设计、预算和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德体育、卫生、艺术、团队工作,检查评估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十三)检查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勤工俭学计划,组织和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增加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十五)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调整布局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㈡领导信息
天峨县教育教育党工委副书记、局长 张艳琴
张艳琴,女,1970年11月15生,汉族,广西天峨县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党校党史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天峨县教育局党工委副书记、局长。
1993.07—1995.07 广西天峨县六排镇中学任教
1995.07—1999.03 广西天峨县委办公室秘书
1999.03—1999.05 广西天峨县岜暮乡乡长助理
1999.05—2001.12 广西天峨县岜暮乡副乡长
2001.12—2003.03 广西天峨县妇联副主席
2003.03—2006.12 广西天峨县旅游局副局长
2007.01—2008.06 广西天峨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06—2011.04 广西天峨县更新乡委员会党委书记
2011.04—2011.10 广西天峨县政府办任副主任
2011.10 至今 广西天峨县教育局局长
天峨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韦伯儒
韦伯儒,男,壮族,1955年10月生,广西巴马人,1985年7月入党,1977年1月参加工作,广西民族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政工师。现任天峨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1977.01—1977.12 广西天峨县农科所临工
1978.03—1980.01 广西天峨县师范读书
1980.01—1987.01 广西天峨县县教育局干事、秘书
1987.0—1994.02 广西天峨县县委组织部秘书、主任、副部长
1994.03—1999.03 广西天峨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92年3月任人事局长)
1999.03—2003.03 广西天峨县劳动局局长
2003.03—2011.10 广西天峨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10 至今 广西天峨县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天峨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李慈章
李慈章,男,壮族,1965年9月生,广西天峨县人,1997年7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河池师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广西天峨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1986.08—1989.07 广西天峨县燕来乡中心校任教
1989.08—1994.07 广西天峨县六排镇纳州村完小任教
1994.08—1999.07 广西天峨县六排镇教育组任辅导员(其间:参加河池学院中文专业函授学习毕业)
1999.08—2002.07 广西天峨县岜暮乡任教育组组长
2002.08—2006.06 广西天峨县教育局教研室、招生办副主任
2006.07—2006.12 广西天峨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招生办副主任
2007.01—2011.09 广西天峨县教育局副局长
2011.10 至今 广西天峨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天峨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罗著吉
罗著吉,男,瑶族,1973年3月生,广西天峨县人,1995年7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党校法律系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广西天峨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1992.07--1997.07 广西天峨县纳直中学任教(其间:1994.09-—1996.07年到河池师专中文系脱产读书)
1997.07--1999.03 广西天峨县纳直乡人民政府文教助理
1999.03—2002.06 广西天峨县政府办秘书
2002.06—2006.03 广西天峨县更新乡党委副书记
2006.03—2007.05 广西纳天峨县经纳直乡挂职副书记
2007.05—2007.10 广西天峨县委组织部村组股负责人
2007.10—2011.10 广西天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1.10 至今 广西天峨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天峨县教育党工委纪委书记、局纪检组长 陆 敏
陆 敏,女,1966年11月26生,壮族,广西天峨县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 年 7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党校党政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天峨县教育局党工委纪委书记、局纪检组长。
1986.08—1990.01 广西凤山县平乐中心校任教
1990.02—1992.03 广西天峨县委办信息专干
1992.03—1994.06 广西天峨县委办机要秘书(其间:1993.9-1996.6参加广西区党校天峨函授站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4.06—1999.07 广西天峨县委办机要秘书兼出纳员;
1999.07—2003.02 广西天峨县委办会计(其间:2002.9-2004.12在广西区党校函授本科党政专业学习)
2003.03—2011.10 广西天峨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2011.10— 至今 广西天峨县教育局党工委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㈢内设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协助局领导做好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起草各类文件、材料。
二是负责做好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筹备、宣传工作,负责本局会议的召集及记录工作,负责各股室上送、下发文稿的审核工作。
三是负责配合做好业务接待及来信来访工作。
四是负责签收各级各类文件并呈送有关领导阅示,将文件分类归档、保管。管理好各种教育档案及有关文献资料。
五是负责安排好节假日活动及值班,管理院内卫生,督促安全保卫工作。
六是负责接传办公室电话,做好重要电话内容的记录并及时传达、督办。
七是负责《天峨县教育简报》的材料收集、编排、审核工作,保证质量,每月出版一期。
八是负责做好收发工作,寄送有关文件材料,做好办公楼公共卫生,抓好大院绿化工作,供应会议用水。
九是负责按质、按时、按量完成经审核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缮打、油印、复印、装订工作。
十是负责协调本局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安排,督促司机注意行车安全和保养。
人事股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招考、录用和调配工作。
二是负责做好本系统管理权限内的学校班子、行政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
三是负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实施绩效工资有关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四是负责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五是负责做好本系统教职工的工资调整及各项津贴的审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是负责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七是负责抓好教职工的考核、培训、奖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评比表彰工作。
计财股工作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财产法规、政策,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水平。
二是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会计队伍建设工作,对会计人员进行有关财务法规、制度、政策及会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学校财务行为。
四是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校产管理工作,坚持续建台帐,防止校产流失。
五是负责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工作,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六是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落实教育经费,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七是负责做好本局机关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努力做好机关资金的协调争取,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八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育股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抓好“普九”验收后的巩固提高工作,指导学校继续完善“普九”档案,巩固“普九”成果,并参与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二是负责对全县幼教、特教、民族教育管理和指导。
三是负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常规管理的规定》精神,检查和指导学校加强常规管理,评估合格学校。
四是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审查、发放新生学籍证书,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审验、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做好普教、成教、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五是负责检查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组织文艺、体育比赛活动。
七是负责检查指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县各学段实施素质教育计划,并指导实施;检查指导学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八是负责审批进校书刊和全县范围内的各项竞赛及活动,审批基础教育阶段的各学段的社会力量办学申请。
九是负责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民族教育实施计划,抓好中小学民族班的宏观管理。
十是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本县的发展计划,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实施。抓好各种助学工程。
十一是负责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按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配合有关部门对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培训面达80%以上,建立职业技术培训档案。
十二是负责抓好学前教育工作。做好学校附设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工作;发动4—6周岁幼儿入学,确保幼儿入园入班率达50%以上。
十三是负责全县三率指标工作:
全县小学正常儿童入学率要达99%以上,三残儿童入学率要达60%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要达95%以上;
全县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
全县小学十五周岁初中巩固率完成率要达98%左右,十七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要达85%以上。
德育办工作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制定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德育活动汇报及年度德育工作总结。
二是负责学校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是负责指导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学校德育队伍建设和德育调查研究工作。
四是负责配合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督促和指导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五是负责做好文明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家庭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申报工作的指导和自治区级“三好”、“优干”和“先进班集体”、“德育骨干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等的各项业务工作。
六是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办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
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负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是负责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是负责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抓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五是负责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禁毒、反邪教教育,开展依法治理、依法治校工作,创建卫生学校、无毒学校、平安单位、和谐校园。
六是负责指导学校抓好学生膳食及营养餐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生活质量。
七是完成好局领导分配的局内有关中心工作任务。
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组织教研员学习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不断更新教育观念。
二是负责完成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上级教研部门下达教学科研任务。进行课程评估、教学评估,按计划开展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
三是负责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活动。每学年初制定出本学年教研活动计划,并将计划按时上报教育行政和上级教研部门。
四是负责开展教研活动,主要是研究教学规律,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等问题,交流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成果与经验,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五是负责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工作,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和中年教师的骨干作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给予指导,使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听评新教师的试讲,审查其上课资格。
六是指导教师坚持集体备课、听课和观摩教学制度。相同或相近课程的任课教师集体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各科室教师之间互相听课,经常开展观摩教学活动。
七是负责督促学校开展课外活动、体育比赛等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特长发展等工作。
八是负责完成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做好乡镇中心校、中学和县直学校(园)对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以保证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是负责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常规管理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工作,指导他们建章立制,从而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每年有针对性地到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
三是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两基”验收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并具体指导各乡镇做好档案的续建工作。
四是积极配合协助各股室做好有关工作。
五是认真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勤工俭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完成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县的各项勤工俭学指标任务。
二是负责加强对学校学农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农基地的作用和效益,指导县直学校和乡镇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了解和指导面达到80%。
三是负责按时按量做好全县中小学校的相关教辅资料的征订和发行,做到不错、不漏。
四是负责配合局里其他股室同志做好县里分配的其他工作。
五是负责全县中小学进校书刊的督查、管理工作。
招生办工作职责
负责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含普通高考、高中毕业会考、中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完成各级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考务管理和招生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考试规定,宣传招生政策,传递招生信息,执行招生计划,营造招生氛围;
2.组织高考、中考、高中毕业会考、成考、自考等各类考生报名、体检,采集基础信息,组建电子及纸质档案,及时传输反馈有关数据和信息,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3.落实考点、考场,选择、培训考务人员,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会同县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对考生吃、住、行、考点的食宿卫生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4.按《考务细则》规定,规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确保教育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5.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设施,落实保密职责,做好教育各类考试试卷、答题卷(卡)的运送、收发和安全守护工作,严防试题失(泄)密事件发生;
6.做好招生信访咨询工作,解答社会、家长、考生提出的热点、疑点问题;
7.配合做好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8.协调关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解决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打好教育招生考试总体战;
9.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招生经费;
10.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局里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高考、中考、高中毕业会考、成考、自考等各类考生报名、体检,采集基础信息,组建电子及纸质档案,及时传输反馈有关数据和信息,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3.落实考点、考场,选择、培训考务人员,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会同县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对考生吃、住、行、考点的食宿卫生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4.按《考务细则》规定,规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确保教育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5.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设施,落实保密职责,做好教育各类考试试卷、答题卷(卡)的运送、收发和安全守护工作,严防试题失(泄)密事件发生;
6.做好招生信访咨询工作,解答社会、家长、考生提出的热点、疑点问题;
7.配合做好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8.协调关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解决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打好教育招生考试总体战;
9.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招生经费;
10.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局里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建项目办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抓好全县学校基建项目的规划及上报工作,争取建设项目及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各学校基建点规划合理。
二是负责编写各校点项目建设书,绘制校园总平面规划,编写工程设计任务书,负责组织协调施工投标工作,并以建设单位的身份协助领导签订设计、施工合同、监督检查施工执行情况,选派现场施工监理人员,配合政府质监部门对质量进行监控。
三是负责做好校舍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监控施工进度,并根据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按时通知财务拨付工程款,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和结算工作。
四是负责收集、整理、建立校舍“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
五是负责按时编制工程进度统计表,定期向上级项目办报告。
六是负责对项目工程预、结(决)算送审。
七是负责项目学校施工现场管理等基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是负责对各项目学校使用项目资金情况实行追踪监控,确保各项目学校按规划、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建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
二是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
三是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资助工作。
四是负责普通高中免学费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是负责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
六是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电教仪器站工作职责
一、抓好全县“三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多媒体室)
等功能教室建设及设施设备装备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指导本系统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教学装备的配置计划、装备的调配及咨询服务工作;
四、检查、指导学校使用和管理各种教学装备情况;
五、负责县教育系统远程教育及教育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储存、提供教育信息资料,为局领导和各中小学提供信息服务;
七、结合本县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电化教育教材和教法的应用研究;
八、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电教人员的培训工作及电脑的操作与维修的指导工作;
九、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师生相关科技创新等竞赛活动;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会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的呼声,为他们说实话、办实事、排忧解难“送温暖”
二是负责参与教育行政重大决策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研究,以及涉及教职工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研究。
三是负责教育广大教职工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
四是负责加强工会自身组织建设和教代会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做到哪里有教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并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在学校营造团结、向上、和谐的良好氛围。
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协助教育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二是负责配合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廉政考察和监察对象考核评议。
三是负责监督检查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四是负责负责做好群众举报信件及上级转办的投诉件的登记工作。做到有案必办,有诉必复。
五是负责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教师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和管理工作。
二是负责选送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工作。
三是负责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
四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和考试培训工作。
五是负责组织和选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工作。
六是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七是负责指导县教师进修学校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八是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党工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党中央、上级组织及本支部决议,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持科学发展。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力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教育第一线的优秀教师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
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卫组织的职能作用。
二、积极开展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强化教职工的安全观念,做好“三防”工作。
三、加强局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教育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教育的机制,布置检查落实各种防范措施。
五、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的方针,协同有关科室做好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指导各校园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做好消防工作,消除各类治安火灾隐患。
七、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各股室负责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公室:韦承卫,教育局办公楼三楼 电话:7822617
(2)人事股:徐喜凡,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7831109
(3)计财股:韦开业,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电话:7823461
(4)教育股:何庭奎,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7827216
(5)德育办:宋维帮,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7827679
(6)项目办:陆日乾,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电话:7825451
(7)教研室:李慈章,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电话:7827015
(8)招生办:韦名忠,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电话:7822619
(9)勤俭办:杨再洲,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电话:7822617
(10)督导室:秦明秋,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7822617
(11)教育工会:刘继新,教育局办公楼三楼 电话:7822617
(12)资助中心:彭鸣飞,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7826939
(13)监察室:索彬玉,教育局办公楼三楼 电话:7825013
(14)电教站:唐其辉,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7822617
(15)党工委:杨光周,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7825885
(16)教培中心:付光乾,教育局办公楼三楼 电话:7825013
(17)安全办:罗贞培,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电话:7827679
(18)保卫科:罗贞培,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电话:7827679
二、工作制度
天峨县教育局工作规则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天峨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局)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天峨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河池市教育局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行政工作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创新;顾全大局,发挥整体功能,清正廉洁,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 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逐步推行电子政务,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提高行政效能。
第四条 机关各股室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商办事,切实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局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协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代表局进行外事活动。
第七条 局长出差或外出开会期间,若工作需要,由局长指定一位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主持工作。副局长出差或外出开会期间,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其他副局长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机关各股(室、中心)股长(主任)或主持股(室、中心)全面工作的副股长(副主任)负责本股(室、中心)工作,在本股(室、中心)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副股长(副主任)协助股长(主任)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全面履行教育行政职能
第九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管理和指导本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规划、协调指导各类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我县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县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和合并及其专业设置的审核或报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第十三条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全县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审计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
第十四条 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第十五条 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第十六条 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管理本县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工作。
第十七条 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 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使用、培训、考察、任免、监督、领导干部;负责对局系统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十九条 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统战、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第二十条 负责县属学校的稳定、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十一条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监督、检查、评估县级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二十三条 凡由局领导班子和党工委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有关股(室、中心)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必要文件。
第二十四条 局各项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科学决策的必要程序。各股室(中心)要根据局确定的年度和阶段性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注重实效,为局决策或解决突出问题提供全面、准确、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十五条 局各股(室、中心)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县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认真执行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局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章 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 各股(室、中心)要认真执行局的工作部署和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将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年中和年末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第二十七条 局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重大紧急情况要限时向县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局各股(室、中心),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重大紧急突发事件。
第二十八条 局各股(室、中心),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要及时、准确掌握并向局办公室报送教育工作的措施、进展、成果、经验、存在问题、建议以及社会反映等政务信息,为局领导了解情况和决策服务。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 实行局务会议、局领导班子会议、局专题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由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2、审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计划、重大项目立项和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
3、研究决定、部署全局性工作和局机关重要工作;
4、通报局内外重要情况;
5、研究决定直属单位的重要工作。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需要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召开。
第三十一条 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党工委书记、副局长、党工委成员参加。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领导班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研究落实局党工委会议、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2、审议需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审议财务预算;
3、研究局重点调研工作、重要出访团组、会议安排、培训等计划方案;
4、协调有关股室之间的重要工作;
5、听取专项工作汇报。
局领导班子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三十二条 局专题会议由局长、党工委书记、副局长、党工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根据需要确定参会人员。
局专题会议的任务是:
研究、决定会议召集人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工作。
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三十三条 提交局务会议和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分管副局长、局党工委成员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局长确定。经局长确定提交局务会议和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事项,涉及几个股(室、中心)职责的,主办股(室、中心)应主动与有关股室进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分管局领导组织协调后再提交会议审议。局专题会议召集人确定提交局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主办股(室、中心)应主动与有关股(室、中心)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协商一致的需简要说明分歧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议题的有关文件材料应于会前2个工作日送达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会前应认真阅读会议文件,研究准备意见,并准时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三十四条 局务会议、局领导班子会议的记录、会务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起草的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呈局长签发;局专题会议的记录、会务和纪要的起草工作由相关股室负责,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呈局长签发;会议纪要由办公室统一印发。
会议记录和资料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对于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传达和扩散。传达、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
第三十五条 严格会议审批制度。需请县领导参加的全县性会议,应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临时决定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召开全县性会议必须提前做好筹备工作。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筹备工作由办公室会同有关股(室、中心)负责。
第七章 公文审批
第三十六条 局公文处理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07]158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七条 局收到的县委、县人民政府与教育有关的文件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的重要文件,由办公室报送局长阅批。县直各部门或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局各股(室、中心)的请示、报告等,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办公室报送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阅批。一般事项由办公室按局领导分工呈批。
第三十八条 以局名义报送县委、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和自治教育厅的请示、报告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文件,由局分管副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以局名义发文,经分管副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
以局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如有需要,可由局分管领导签发或核报局长签发。
第三十九条 局与县直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主办股室(中心)要主动协商,积极合作。凡需有关部门会签的公文,由主办股室(中心)提出建议,报局长或局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送会签部门。凡需我局会签发公文,由局办公室批送相关股室(中心)提出会签意见,报局长或分管领导审签,并由局办公室退送签部门。
第四十条 局各股室(中心)办理公文要主动协商。涉及其他股室(中心)职责和业务范围的,必须会签。出现分歧,经主办股室和协办股室(中心)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中心)应列出各方理由,提出意见,报局长或局分管领导协调或裁定。
第四十一条 各股室(中心)在办理公文过程中,内容必须与局确定的原则相一致,涉及到的业务数据必须与局确认的数据相一致。
第四十二条 进一步精简公文,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第八章 印 章 管 理
第四十三条 严格天峨县教育局印章的管理,执行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一)各类公文正常用印必须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07]158号文件执行,其它使用印章的需经局领导批准,方可用印。
(二)严格把关介绍信、证明等用印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同上。
(三)中国共产党天峨县教育局工作委员会印章由教育党工委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四)天峨县教育局印章由局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五)天峨县教育局财务专用印章由财务股负责保管和使用。
(六)天峨县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印章由项目办负责保管和使用。
(七)开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章由资助办负责保管和使用。
(八)天峨县教研室印章由教研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九)天峨县中小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由项目办负责保管和使用。
(十)天峨县教育教育股印章由教育股保管和使用。
(十一)天峨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由招生办保管和使用。
(十二)用印要清晰,公章应与文头落款相一致;公章要端正盖在发文日期的中间上方,盖年压月,并做到上不压正文。
第九章 作风纪律
第四十四条 要严格执行“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守纪律,勤政廉洁。
第四十五条 局领导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的新情况、新趋势,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局通过不定期举办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经济、科技、法律、行政管理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知识。
第四十六条 局领导下基层调研,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吃请,不收礼。
第四十七条 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及各股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四十八条 局各股室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的有关决定,认真落实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局内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局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事项的讲话和文章,需先经局长同意。
第四十九条 局长或党工委书记出差(出访)或休假,应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副局长、局党组成员离开天峨,应向局长报告,并向局办公室备案;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出差或休假,除应履行相应的请假程序外,应向局办公室备案;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和休假,按《天峨县教育局请销假制度》执行。
第五十条 要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由天峨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务工作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若干规定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县教育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党工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防范违纪违法现象。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
二、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党工委、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工委书记、局长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校长,对本股室(中心)和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专项工作负责制。有关股室要按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局机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由局纪检组负责。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由局纪检组、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负责。
(三)清理、清查领导干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中的问题,由纪检组长负责,办公室、计财股、监察室协助。
(四)查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工作由纪检组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协助。
(五)压缩会议、改进会风;规范住宅和移动电话管理;登记、处理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等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
(六)受理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计财股协助。
(七)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对教育招生考试、普高、中职招生、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评先评优、教师调动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由招办、人事股负责。
(八)加强教育经费的监督、使用与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清理预算外资金、监督检查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认真查办虚假发票报(冲)帐和冒领、套取教育经费及违反规定使用教育经费等情况,由局计财股负责。
(九)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招投标、规避虚假招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处工作。
(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办学校、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或其他时间为学生补课、订资料,购买报刊杂志、订校服等从中谋取利益和不正当交易的商业获利情况。由勤俭办、教育股负责。
(十一)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作用,一切重大事项要经集体研究决定。防止发生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禁止接受礼品、现金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由党工办、财务股负责。
(十二) 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坚持公益性、服务性,食堂、小卖部单独建账,实行“集中管理,独立核算”,钱账分管,“一支笔”审批。由财务股负责。
三、纪检每年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加强机关党的纪律教育。
四、教育局、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要切实摆正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把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有目的、有计划地学习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开展党性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要结合单位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各股室、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每半年要组织集中学习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五、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廉洁自律30个“不准”的规定,廉洁自律,保证党和国家的政令畅通。
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由纪检书记定期主持召开党工委、办公室、监察股等股室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七、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切实加强办案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依法办案,秉公执法。重视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排除办案阻力,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八、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和晋职。对于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突出的股室及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校长给予表彰。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我局队伍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等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天峨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1、对发生重大案件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查而不处或阻挠、设置障碍、威胁查处的;打击报复人、办案人的;或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没有正当理由起过三个月不办理的;
2、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暂行条例》规定,任免干部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管,甚至包庇、纵容的;
4、在党风廉政建设评议和考核中不合格的;
5、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有其他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局党支部党员理论学习,确保学习正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素质,经教育党工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局党支部理论学习工作由书记亲自抓,宣传委员具体抓,其他委员共同配合,切实搞好党支部的学习工作。
二、局党支部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至少集中学习一次,自学方面由党工委提出学习内容,每位党员要完成学习任务。
三、党支部每位党员必须积极参加本支部或上级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因故不能参加的要请假,过后必须进行补课。
四、局党支部党员人手一本专用学习笔记本,每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3000字,同时要写出一至二篇学习心得体会上交给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本。
五、局党支部党员年内三次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理论学习或不完成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的,除予以批评教育外,年终民主评议不能评为合格党员。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局班子领导及党员的政治思想建设,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实现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等全面素质的提高,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安排
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原则上安排在12月份。
二、会前准备
(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习,内容包括《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等内容。
(二)按照上级党委工作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进步电影和正反两个方面录像片,并进行专题讨论。
(三)征集群众对局班子、局领导个人及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应根据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准备好发言提纲;领导班子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研究。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要认真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发挥表率作用,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二)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党性、党风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先行自我检查、剖析,开展批准和自我批评,相互交心谈心,促进团结和廉政水平的提高。
(三)局支部书记要针对群众意见和会上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意见类型、不同性质,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向干部职工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内容包括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情况检查和总结。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支部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参加听课人员包括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常识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等。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前,应提前通知每位党员做好总结准备。
二、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内容,按照民主评议的规定分别进行评议。
三、民主评议活动,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部分党外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四、党支部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扬先进,教育党员争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一般每年发展l名新党员,培养几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党支部书记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应定期或不定期找其谈心,并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四、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落实专人进行培养帮助。
五、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突击入党。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一律由局党支部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自觉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教育党工委缴交。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员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制订年度学习理论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做好学习笔记,讨论时踊跃发言。
二、党员要根据本支部学习计划,订出个人学习计划,坚持认真抓好自学,要结合实际,学习理论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党支部学习的重点是《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各个时期中央领导的讲话,同时抓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方法上要灵活多样。要经常结合工作展开心得交流,要充分发挥电教室的作用,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教片,组织观看进步电影。
四、党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载,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党支部书记必须坚持参加直属工委开展的活动。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完善民主开放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根据《天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一条 建立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责任人制度。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党务公开办公室及党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明确各党组织负责人为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务公开办公室及党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抓落实的具体责任人制度。
第二条 党务公开的事项及内容。凡属《党章》、《条例》、党纪规定,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内秘密外,均应向党员群众公开。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省、市、县委会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情况;
2、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党组织负责人分工的情况;
3、党组织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情况;
4、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的情况;
5、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情况,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使用情况;
6、党员发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7、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推荐和表彰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9、党报党刊征订和使用情况;
10、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捐款捐物收缴和使用情况,慰问、补助特困党员情况;
11、党代表、人大代表推荐产生的情况;
12、开展民主评议情况;
13、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的情况。
14、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查处情况;
1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 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利用局办公大楼一楼公告栏进行党务公开;
2、利用报纸、电视及天峨教育信息网等进行党建信息公开;
3、通过有关会议、文件、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4、在天峨教育信息网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监督电话、党务公开电子信箱。
第四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一般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对党组织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分工、年度目标任务、党员民主评议等内容实行固定公开,一年公开一次;对民主生活会、组织活动、“三会一课”等常规性、阶段性工作内容实行定期公开,半年公开一次;对党员发展、党务干部变动、党代表选举、党员慰问、评优评先及党组织的重大决策等具有不确定性、党员群众关注的工作内容,实行即时公开。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凡属党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建立对党务公开的责任、监督和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
第一条 建立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责任人制度。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党务公开办公室及党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明确各党组织负责人为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务公开办公室及党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抓落实的具体责任人制度。
第二条 党务公开的事项及内容。凡属《党章》、《条例》、党纪规定,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内秘密外,均应向党员群众公开。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省、市、县委会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情况;
2、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党组织负责人分工的情况;
3、党组织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情况;
4、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的情况;
5、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情况,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使用情况;
6、党员发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7、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推荐和表彰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9、党报党刊征订和使用情况;
10、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捐款捐物收缴和使用情况,慰问、补助特困党员情况;
11、党代表、人大代表推荐产生的情况;
12、开展民主评议情况;
13、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的情况。
14、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查处情况;
1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 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利用局办公大楼一楼公告栏进行党务公开;
2、利用报纸、电视及天峨教育信息网等进行党建信息公开;
3、通过有关会议、文件、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4、在天峨教育信息网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监督电话、党务公开电子信箱。
第四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一般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对党组织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分工、年度目标任务、党员民主评议等内容实行固定公开,一年公开一次;对民主生活会、组织活动、“三会一课”等常规性、阶段性工作内容实行定期公开,半年公开一次;对党员发展、党务干部变动、党代表选举、党员慰问、评优评先及党组织的重大决策等具有不确定性、党员群众关注的工作内容,实行即时公开。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凡属党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建立对党务公开的责任、监督和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
政务工作方面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政治思想和学习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内容,结合学习现代经济、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和教育业务知识。
2、时事政治。
3、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领导的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确定每个时期的学习专题和重点。
二、时间安排
1、每半年组织集中学习两天,每两周学习半天;为便于工作和学习,每次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每个月中旬和下旬;也可根据实际临时确定时间,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2、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按《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
三、方式方法
1、坚持和发扬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完成任务相结合的办法,把政治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机关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结合起来。
2、自学与集中讨论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专题讨论为辅,必要时请专家辅导,或播放录像、组织参加短期培训、参观学习等。
3、学习与讨论相结合。专题或重大政治内容的学习研讨,在认真抓好原著、原文学习的基础上,搞好集中讨论,每次讨论由分管领导指定中心发言人,进行引导,提高学习效果。
四、学习要求
l、每次学习要做到认真读、专心听、善于分析思考,有专用学习笔记本并做好学习笔记。
2、在专题或重大政治内容的学习过程中,每人都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张贴到学习园地相互交流。
3、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要结合工作业务自觉地搞好学习,要把个人自学和参加集体学习情况及效果作为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评比的主要内容。
4、建立专用学习记录本,每次学习必须如实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学习内容、方法、讨论情况、发言主要内容。由办公室负责派人做好记录。
5、局办负责安排学习,检查各科人员参加学习情况,督促学习计划的落实和心得撰写。
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厅、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局的干部职工培训要求,为规范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行为,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业务进修学习及各类函授学习,以适应教育管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学习费用和时间
学习一切费用自理;面授和复习考试时间凭有关院校通知要求,各股(室)根据工作情况酌情考虑安排好工作,学习人员请假时间按学习假计。
(二)未经批准,参加各类学历班或业务培训进修班学习的,原则上不安排学习时间,面授和复习考试,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
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
1、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加大培训力度,以全面提高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为目的。
2、局办公室负责本系统教育管理教育、职工业务培训。
3、我局教育管理教育的长远规划由局办公室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培训要求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
4、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实行登记制度,培训成绩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职工上岗、职称评定、晋升、奖励的依据。
干部职工考勤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干部职工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峨县2011年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峨发[2011]3号文件),为加强干部职工出勤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树立高效、严谨、务实的教育部门形象,特制订本量化管理细则。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主要领导请假,不出本县境内的,2天以内(含2天)须由所属切块组组长批假,2天以上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批假,请假离开天峨县境从事考察、学习以及其他活动1天以上(含1天)须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批假,并递交假条复印件报岗监办备案;上级文件要求外出开会1天以上(含1天)须向县委书记或县长报告,同时将相关依据材料报送岗监办备案;副职领导请假,2天以内(含2在),由本单位正职领导批假;2天以上由所属切块组组长批假,同时将假条复印件送岗监办备案;请假且离开天峨县境从事考察、外出开会讨论、学习以及其他活动1天以上(含1天)须由所属切块组组长或县分管领导批假,同时将假条复印件送岗监办备案;一般干部请假(含外出开会或学习考察等)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假,并在本单位办公室备案。公休假、病假(以医院休假证明为凭)、学习假(以学习培训通知为凭)不扣分。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假手续的,过后补办请假手续。
二、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和会议纪律。干部职工上下班自行办公室如实签到,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用餐、玩电脑游戏、炒基金、炒股票、串岗闲侃或办私事等。会议上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不能接听电话或故意高声喧哗影响开会。
三、违反峨发〔2011〕3号文件有关考勤纪律被扣分的,按被扣分值扣相应分值,同时,根据被扣分值比例扣减目标管理奖(含县目标奖和机关目标奖)。
四、在干部职工工作年满1年以上者,均可享受休假待遇。工作年限满1年不足10年的可休假5天;满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可休假15天。原则上休假不跨年度安排。
五、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六、干部职工婚假,按规定给3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另增加婚假12天。
七、已婚职工请产假,给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晚婚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产假内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已婚男职工在妻子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10天护理假。
八、年休假和产假不包括公休及法定休息日,年休假以股室为单位有计划地安排,可分阶段安排,也可集中一次性安排,但需协调好本股室工作,保证股室工作正常运转。
九、本制度经全体干部职工讨论通过,从二○一二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有未尽事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本制度与峨发[2011]44-46号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县委文件规定为准。
办会、公务接待制度
1、属本局召开的会议,其通知、宣传、布置、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住宿、就餐由计财股负责。
2、属股室召开(举办)的业务会议(培训班),实行报批制度,须将会议的内容、时间、地点、总费用概况书面报告局主要领导同意,明确会议(培训班)经费开支来源渠道后,交由局办公室、计财股各负其责。股室召开会议的会餐,局分管领导和本股成员可以参加。
3、会议(培训班)食宿的安排与结帐,须有业务股室接待人员和计财股人员共同签单,报销时方能认可。
4、公务接待各级领导、检查组,与业务有联系的上级工作人员的工作餐,实行报批制度。就餐前,须将接待对象的单位名称、人数填单报告局领导同意,明确接待经费来源渠道和限额后,方可由业务股室或计财股人员订桌。就餐时,由对口分管领导、对口股室成员陪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待餐费不予报销:⑴没有接待审批单的;⑵非工作关系的;⑶个人家庭宴请的;⑷代他人宴请的;⑸菜单上未注明接待对象的;⑹菜单上注明的接待对象与审批单上的接待对象不相符的;⑺陪同就餐经办人和计财股长未签名的。
6、接待费用开支来源渠道原则上在该股室或者该项公务所属的专项资金中列支。
7、公务接待报销时,根据接待用餐审批单和菜单、正式发票“三单合一”方可办理报帐,否则费用由个人承担。
8、接待或外出办事用烟酒及购买礼品要严格控制。。一次性用烟一条以上或购买礼品(含土特产)200元以上,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计财股具体负责购买;因公外出需要在外购买烟酒、礼品等必须事前请求主要领导同意方可购买报销。
9、会议、公务接待费标准按下表限额执行。
教育局会议、公务接待费限额一览表
|
类别 |
接待对象 |
住宿 |
餐 费 | ||
|
接待人数 |
陪同
人数 |
金 额 | |||
|
会议 |
本局会议 |
15元/天 |
|
1人 |
150元/桌、餐 |
|
股室会议
(培训班) |
12元/天 |
|
1人 |
120元/桌、餐 | |
|
公
务
接
待 |
区级 |
|
5人以下 |
1-2人 |
40元/人、餐 |
|
|
6人以上 |
2-3人 |
40元/人、餐 | ||
|
地市级 |
|
5人以下 |
1-2人 |
30元/人、餐 | |
|
|
6人以上 |
2-3人 |
30元/人、餐 | ||
|
县、局级 |
|
5人以下 |
1-2人 |
25元/人、餐 | |
|
|
6人以上 |
2-3人 |
25元/人、餐 | ||
财务、财物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经纪律,按照财务要求处理业务,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本局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实行机关财务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局机关所有收入、支出统一归口局计财股管理。经费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安排,统筹使用,分户列支”的原则。
2、实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局机关财务所有票据经计财股长审核,协管领导复核,送局长审批。大额项目开支收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3、差旅费的管理:(1)出差前必须先填制《天峨县教育局人员外出审批单》,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出差完毕后一星期内到计财股报清差旅费;(2)差旅费报销按照《天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峨财字[2008]22号标准执行。下乡联系或检查工作原则上不予包车,特殊情况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包车;(3)天峨境内外出差的:车票、住宿、伙食、公杂费按财务规定标准报销,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在出差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不再进行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4、办公费管理:(1)各股室年初应将需要购置的小额办公用品(单价100元以内)编制计划清单,交计财股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由计财股统一批发购置;(2)大额大件(单价300元以上)的购置必须由各股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局领导批准后由计财股进行采购。凡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和金额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3)财务报销时必须凭有关附件方可审核报销。
5、局各种办公用品一律由财务人员统一购置登记发放,购置金额在300元以上由协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6、节约使用电话,打电话应简明扼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公家电话谈私事。
7、打印材料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下一律不准外出打印材料实行双面打印,重复使用,节省开支。
8、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对手续不全、不符合会计制度和违反财经法规的开支不许报销。否则,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9、凡股室业务内有劳务费或代收有差价的项目,一律归勤工俭学统一管理,原则上股室不得收取现金。发票由计财股统一发放,统一核实,统一管理。
10、固定资产(指各股室配用的大件办公用品如:桌椅、电器、文件柜等)要正确使用,严格看管,不能外借。
会议制度
1、会议分为全局行政会议、党支部会议、业务会议、股长会议、局领导班子会议、人事会议、民主生活会等。
2、全局行政会议每月一次(遇有大事随时召开),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布置下步工作,传达县里的最新精神。
3、党支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相关文件,汇报学习情况,总结工作情况,布置新工作,发展新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
4、随时根据需要召开业务会议,分管领导主持,与该业务有联系的股室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
5、股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汇报各股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6、局领导班子会议,每月一次,遇有重大事件随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主要研究全局重大问题,解决下属提出的问题,规划全局工作。
7、人事会议遇有人事问题随时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人事股长列席。研究人事任免及有关人事问题。
8、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
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时间与政务公开内容相适应,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二)政务公开内容
1、全县教育教学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完成情况;
2、上级下拨和经其它渠道筹措的涉及公众利益的相关经费及经费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义教工程款和其它基建经费、城镇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附加费、希望工程及各种扶贫款项);
3、本局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4、全县村完小以上学校校长、副校长、各乡镇教育组长任免情况,教职工奖惩情况;
5、本系统招生、招工、新分配人员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及各种晋职晋级情况;
6、本系统职责权限、办事依据、标准、时限、程序、监督投诉处理办法、途径、结果以及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版面制作,由公开内容涉及到的股室共同完成,局办公室负责协调。
档案保密制度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制度,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二、属于密级之内的档案,都应标明密级,使用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守秘密。
三、不得私自将文件资料带出办公室或带回家中。
四、严格遵守档案查(借)阅制度,不私自扩大档案查(借)阅范围。
五、严格执行档案的借阅制度,凡规定不能查阅和不该摘抄的档案,一律不准查阅、摘抄和复印。
六、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对非本室工作人员谈论档案秘密,严禁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档案秘密。
七、禁止亲属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
八、外出工作人员携带机密文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带出。
九、销毁文件资料和保管到期的档案,要经单位有关领导审批,并实行双人监督。
十、对实行保密制度成绩显著的,予以表扬或奖励,违反本制度,造成失泄密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凡是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收发文件、各种汇报、总结、领导讲话稿、单位领导外出开会、出国考察带回来的文件材料、本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各种统计表、本单位编印的刊物底稿和样本,图纸、登记簿册、以及反映本单位工作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均须整理立卷归档保存。
二、文件材料归档时间及要求
1、文件材料归档时间
一年工作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统计表在第二年三月底以前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基建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各种案件档案在结案后归档;会计档案在业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归档。
2、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要求完整、齐全、准确、真实。装订时,正本在前,领导鉴发和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答复文在前,来文来信在后。文件材料制成要有责任者并加盖印章和日期。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装订整齐,编号准确,字迹美观,符合案卷质量标准要求。
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规定》,巩固“大接访”成果,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公正、有效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信访处理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局信访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督办、调度、协调各部门抓好群众信访问题的依法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调室,具体负责局领导接访的预约、登记、接访安排及领导接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
一、建立信访处理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局信访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督办、调度、协调各部门抓好群众信访问题的依法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调室,具体负责局领导接访的预约、登记、接访安排及领导接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
二、建立领导干部接访“陪访制”
局领导接访实行预约接访,预约接访由局信访调处股负责安排。市局领导接访时,有关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陪同局领导接访。
三、接访形式
领导干部接访,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采用公开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回访等形式进行,遇有紧急、异常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要随时接待。
四、接访范围
凡属教育部门受理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均可安排领导接访。
(一)局领导接访事项:
1、本级教育部门直接管辖的信访事项,如针对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投诉等;
2、对本局处理意见不服(须持本单位的书面《答复意见书》)的信访事项;
3、信访人反映的事项本局逾期不做出处理的信访事项;
4、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或重点越级上访老户及重大、紧急、异常的突出信访问题;
四、接访范围
凡属教育部门受理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均可安排领导接访。
(一)局领导接访事项:
1、本级教育部门直接管辖的信访事项,如针对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投诉等;
2、对本局处理意见不服(须持本单位的书面《答复意见书》)的信访事项;
3、信访人反映的事项本局逾期不做出处理的信访事项;
4、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或重点越级上访老户及重大、紧急、异常的突出信访问题;
5、其他适宜由本局受理的信访事项。
(二)局领导不予接待信访事项:
(二)局领导不予接待信访事项:
非特殊情形,对下列信访事项,局领导原则上不予接待信访人:
1、应首先向各乡镇学校、局机关各股室提出的信访事项;
2、各乡镇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法定办理期限尚未届满的信访事项;
3、对局明确的书面答复意见或者复查决定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事项;
4、已经查处终结的信访事项;
5、非本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五、接访时间、地点
2、各乡镇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法定办理期限尚未届满的信访事项;
3、对局明确的书面答复意见或者复查决定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事项;
4、已经查处终结的信访事项;
5、非本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五、接访时间、地点
(一)局领导接访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为局领导公开接访日。
(二)局领导接访地点。设在群众来访接待室(局会议室)。也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相对固定的领导接访地点。
领导公开接访日的时间、地点、咨询联系电话应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领导接访程序
领导公开接访日的时间、地点、咨询联系电话应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领导接访程序
(一)对来访人要求局长接访的,由信访调处股负责登记、审核,对符合接访条件的,将有关报告、材料呈送接访领导审阅,预约接访时间。
(二)接访时,应公布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时间、地点。
(三)对领导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由信访调处股负责填写《天峨县教育局领导接访登记表》,一式叁份,由接访领导签批处理意见,并由被接访人签字后,加盖本局印章。一份交被接访群众,一份转具体承办信访事项的查处单位,一份本局信访调处股存档备查。
(四)接访后,信访调处股应将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连同接访领导的签批意见,转交有关部门限期查处。
(五)承办单位应迅速落实领导接访意见,严格按时限要求查结信访问题,并将查处结果和答复意见报接访领导审批后,由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股对答复意见审核把关后,书面答复被接访群众,同时将查处结果、答复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五)承办单位应迅速落实领导接访意见,严格按时限要求查结信访问题,并将查处结果和答复意见报接访领导审批后,由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股对答复意见审核把关后,书面答复被接访群众,同时将查处结果、答复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六、领导接访工作要求
(一)全县教育部门要始终将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领导接访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固定下来并长期坚持下去。局领导要亲自督办、调度、协调各部门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公正、有效地解决。
(二)局主要领导必须确保每月拿出一天接待上访群众,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轮流接访。
(二)局主要领导必须确保每月拿出一天接待上访群众,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轮流接访。
(三)接访领导在接访日必须集中精力做好接访工作,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确因紧急公务外出或执行重要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接访时,要临时确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代行接访,确保领导接访工作不中断。
(四)对局“一把手”接访的案件,原则上应由责任单位(股室或局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参加陪访,并包案督办局长接访意见。对局分管领导接访案件,则由分管领导包案督办。
(四)对局“一把手”接访的案件,原则上应由责任单位(股室或局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参加陪访,并包案督办局长接访意见。对局分管领导接访案件,则由分管领导包案督办。
(五)对领导接访处理的信访事项,由信访调处股负责整理归档保管。
(六)对单位领导接访工作情况实行倒查和抽查制度。对领导接访组织开展较好,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接访领导通报表扬;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对单位领导接访工作情况实行倒查和抽查制度。对领导接访组织开展较好,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接访领导通报表扬;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后勤工作方面
第一章 大院管理制度(暂行)
为了规范和加强局机关大院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把局机关大院建设成整洁、安全、文明、有序的和谐小区,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在局机关大院内办公和居住的所有个人和到本大院内办事、来访的其他人员。
二、大院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环境卫生、水电管理、治安及消防安全管理、车辆管理等。
第二章 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一、院内人员讲秩序,讲道德,讲文明,遵纪守法,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爱护环境,注意公共卫生,自觉搞好住宅门前的清洁卫生,严禁楼上往楼下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三、绿化区不得种菜,不得随意采摘花果、攀折树枝、毁坏花木。
四、公共绿化花草树木的修剪、喷药、施肥、培土和维护等,由保卫股负责。
五、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及处理,不得随意随地堆放和处理。
六、大院内一律不准饲养家禽家畜。
七、大院卫生实行每周一上午上班时按股室为单位进行大扫除(各股室大扫除时间由办公室安排)。
八、办公楼的卫生由办公室勤杂人员负责,每天负责办公楼的公共走道、领导办公室、卫生间的卫生。
第三章 治安管理
一、机关大院实行二十四小时门卫昼夜值班制度。门卫要切实履行《门卫值班职责》,坚守岗位,认真检查进出人员的有关证件,严格按规定把好关。
二、凡进入大院的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的查询。外来人员经门卫查验后方能进入。
三、保卫股人员要对办公场所和大院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和监管,确保单位财产和大院内住户的安全。
四、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机关大院收购、拾取废旧物品和推销产品。
五、院内住户要遵守国家有关治安管理规定,积极配合保卫人员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六、家家户户要有安全意识,注意防盗、防火、防毒,遇到陌生人、嫌疑人要过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大院大门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7:00时开门,晚上12:00时关门。夜间、午间休息时间,不得在球场上打球,院内住户上班时间、非休息日不得在院内猜码、划拳、大声喧哗。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一、大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各住户切实抓好各自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二、局保卫股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三、要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杜绝发生事故。大院供电线路的安装、更改及维修,必须由局机关指派的电工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章 房屋、公共设施及水电管理
一、机关大院内房屋、道路、围墙、供水供电、消防设备、通讯线路、路灯、宣传栏、球场、环卫桶及各种管道等公共设施,任何人不得损毁和破坏,不得擅自接引和改变各种管线。
二、机关大院内住户,需要将个人住房出卖、出租给他人的,双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
三、机关大院内各住户进行住宅楼的装修要到县房改办备案,既要确保安全,又不能影响和损坏各种使用功能。尤其是住房装修,在未经建筑设计部门审查前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的樑、柱结构,不准随意在墙体凿洞或改变立面。
四、机关大院内的水、电设施要按规定安全拉接、使用,未经批准私拉乱接水电管线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大院车辆管理
一、为了确保机关大院安全,出入大院的车辆必须办理由局机关印制的《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大院,并在指定的地方停车。
二、大院停车位原则上保证局机关公车和住户车辆停放。
三、进入机关大院的各种机动车辆,要按划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越线停放和乱停乱放;要服从保卫股及保安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和阻挠治安保卫人员的执勤。
四、保卫股人员要对本单位和大院内的住户车辆实行登记备案。
五、凡进入大院内的车辆,一律登记发牌,驶出大院车辆实行收牌管理。
六、凡非本单位的职工或本大院的住户的车辆,一律不准在本大院内停留过夜。
七、为了机关大院安全,未经批准,下列车辆禁止进入大院:
1、货车;
2、运载易燃、易爆、异味、有毒、放射性物品的车辆;
3、农用手扶拖拉机。
4、三马车等机动车辆。
本局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本局车辆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用车程序,做好车辆维护,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制度及程序
(一)局机关的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管理;驾驶该车辆的驾驶员负责该车的维护、保养,申请使用该车辆的股室(个人)是间接责任人。
(二)用车程序:用车股室(个人)填写派车登记表,交秘书股根据车辆油耗、出差里程标准确定用油量,由财务股长核实,最后由局长审定。
(三)未经主要领导批准,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擅自外借车辆的责任人承担。
(四)严禁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或者用公车学习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和当事人承担。
(五)不得用公车为自己或者他人办理私事,如确需借用公车
的,必须经局长同意,但车辆用油自行解决。
(六)除公务接待需要外,不得驾车赴宴或驾车到娱乐场娱乐。
(七)每天收车后或双休日、节假日,车辆洗干净后应停放在单位车库或指定地点,并锁好车库门,加强看管,确保车辆安全。
二、车辆维护
(一)车辆的维护经财务股长核实后并报告主要领导批准后,司机与财务人员一同到本局定点的修理厂进行维护。车辆的保养应按车辆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
(二)车辆的清洗,必须到本局定点的洗车场清洗,不得擅自到外清洗;
(三)车辆在行驶途中遇故障或损耗急需维修的,视实际需要经报告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
(四)车辆维修后在一个月内报帐,报帐时需有《维修用料明细表》。
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未经许可,自驾车辆或者擅自将车辆外借他人而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者,由自驾者或擅自外借车辆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或者个人原因导致被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因本局客观原因造成违法违规现象,罚款由单位负责;
(三)车辆行驶途中如发生意外或车辆大事故,应及时救助,同时视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单位领导、保险公司报告,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四、本办法自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七章 公共用能管理制度
一、加强用水管理。科学合理使用机关公共场所和美化绿化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维护和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浪费现象发生。
二、加强用电管理。对路灯照明进行合理控制,在保证机关院内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路灯开闭时间。办公室照明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计算机、复印机、饮水机、电风煽等办公用电设备必须即开即用,尽量避免或减少待机时间,及时关闭不使用的设备。
三、加强用油管理。加强日常公务用车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规定,鼓励干部职工步行上班。
四、加强日常办公耗材管理。对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用品要尽量节约使用,不得随意浪费。
五、各股室和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局督查室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天峨县中小学教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稳定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教师的管理。
第三条 县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教师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调配与交流、编制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中小学校长的任免、考核、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 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录用、辞退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 实行教师职务技术服务期限制度。凡晋升初级职务后的教师,必须在县内服务三年;晋升中级职务后的教师,必须在县内服务五年;晋升高级职务后的教师,必须在县内服务八年。
第二章 调配与交流
第六条 教师调配与交流,应当坚持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有利于充实薄弱乡镇、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原则。在确保教育教学需要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调配,定期交流,使教师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七条 学校应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编制标准要求配备教师。超编的学校原则上只能调出不得调入,如确属急需学科的授课教师,按出一进一的原则调入。调动原则上一年一次,于每年的暑假集中办理,因调动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特级教师除党政机关选拔进入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或教育行政部门外,不得调离学校。
第九条 分配到农村学校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所在学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第十条 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借调外校教师,更不得长期使用要求调入本校的教师。其它单位不准到学校招聘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 教师调配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㈠在本县系统内调动,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㈡跨系统或跨县区流动,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事部门审批。
第三章 培训与考核
第十二条 教师培训是指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进行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继续教育,以及现阶段对不具备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补偿教育(函授为主)。
第十三条 教师培训的种类包括教师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学科带头人培训、新教师试用期培训、高一层次学历和第二学历的进修培训等。教师培训的形式以业余、自学和短期进修为主。
第十四条 凡需短期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学习期间工资照发。鼓励教师在岗学历进修,严格控制教师脱产学历进修。凡长期脱产进行提高性学习(含研究生)的教师,须本人在报名前向中心校(县直学校、乡镇中学向本校)申请,校长同意,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进修。中小学教师考取非师范类研究生,档案随本人转出的,从离岗下月起停发工资。凡不经组织批准而擅自离岗进修学习的,自入学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十五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
第十六条 考核应当公正、客观、正确,充分听取其他教师、学生及本人的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十七条 教师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教师的考核结果是教师受聘任职、晋升工资、评定职称、实施奖惩的依据。考核等级为称职以上的可以续聘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的,暂缓晋级晋职,等下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时,方可晋级晋职;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不予晋级晋职。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应予解聘、低聘或调换岗位。
第四章 师德师风制度
第十八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参与有偿教学活动;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及学生安全,按学校规定住校、守校。
第十九条 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管教管导。
第二十条 教师应当在仪容仪表上为人师表,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男教师不准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宜简洁清爽,避免浓妆艳抹。不得留怪、奇、乱发型,男教师不得留胡须,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
第二十一条 教师在校园内人群集中的地方禁止抽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课堂。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擅自组织打扑克、搓麻将(包括上网做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禁止教师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得讲粗话。
第二十三条 文明执教,积极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严禁教师之间私自调课。
第二十四条 遵章守纪,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思想品德为人示范。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第五章 教学与教研
第二十六条 教师要把握课程标准,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年级教师在2人以上的要集体备课。
第二十七条 教师要认真设计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认真撰写教案,不得无教案授课。
第二十八条 教师要主动承担国家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任务。
第二十九条 教师要积极开展校本教学研究,每学年要完成“六个一”任务(每周写1篇教学反思,每月提1个教学问题,每学期作1次集体备课主讲,每学年上1节公开课,每学年研究1个教学问题,并写出1篇研究报告或论文)。
第三十条 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举办的集中培训,每年的集中培训(包括本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天,集中培训学分不得少于15分。
第三十一条 教师要加强学习,自我提高,每年要完成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自学任务——必修教材1本、选修教材2本。每年自学教材总学分不得少于30分,其中自治区教育厅规定自学教材的学分不得少于20分。
第六章 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研、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县政府将给予表彰或奖励。积极鼓励教师在农村中小学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教师,在评先、评模、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三十三条 对教师的行政处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和开除。
第三十四条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县纪委、县人民政府给予行政处分。
㈠拒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悔改的;
㈡有意或经常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㈣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乱收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㈤品行不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㈥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经教育批评不改的;
㈦其它错误行为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十五条 教师连续旷工不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不超过30天,本人能自动返校并承认错误的,学校可准其继续工作,但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教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学校擅自聘请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执教,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辞退,对有关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天峨县中小学校(园)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 则
1、编制目的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流动性日益增强,师资队伍建设面临严峻考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县师资队伍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不稳定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证我县教师队伍稳定。依据自治区和河池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和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2、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教师队伍稳定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冲击教育教学秩序、无法正常开展教学工作、学校或公共财产损失、个人或群众上访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教育形象受损的紧急事件。
教师队伍稳定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重大)、Ⅲ(较大)、Ⅳ级(一般)。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中小学教师(含普通中学、普通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公办教职员工和代课教师)。
4、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教师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不稳定事件及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教师队伍稳定建设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不稳定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各乡镇、学校成立学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各负其责,落实专人负责,专门设立机构,负责并监督学校稳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⑷依法规范管理,建立学校安全稳定预警机制。一旦发现不稳定紧急情况,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县教育局办公室及主要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然后协助领导小组成员调查事件原因,形成报告,报上级领导。各乡镇、学校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小范围个别教师不稳定情况的一般、较大事件的化解和处理;重大罢课、上访等事件由学校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县教育局办公室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有较措施维持现场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详细调查事件原因,能给予答复的,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答复的,形成报告,报县教育局领导协调解决。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县教育局办公室并转报局主要领导,使应对突发不稳定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乡、校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日报平安制度。要健全校内稳定防范机制,加强对教师特别是代课教师不稳定情绪的关注,实行学校领导对教师稳定工作分工包干责任制。凡是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学校主要领导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特殊情况需向县教育局报告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建立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查处。要制定应对各类不稳定突发事件的预案,建立完善的预案启动机制,形成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完善制度措施,强化内部管理。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老师专业化发展,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人本化。
二、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成立天峨县中小学校(园)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相关股室领导和各校校长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股。作为全县突发不稳定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全县学校突发不稳定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乡镇、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应急领导机构。
2、工作机构
各学校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负责不同突发不稳定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突发不稳定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贯彻落实县稳定建设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
三、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学校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不稳定事件,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和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凡是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要执行“零”报告制度。
2、预警级别和信息上报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上报的突发不稳定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不稳定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重大)、Ⅲ(较大)、Ⅳ级(一般)四类。
预警信息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突发不稳定事件,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上报信息包括突发不稳定事件的类别、级别、起始时间、参与人数、可能影响范围、事件起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3、先期处置
突发不稳定事件发生后,各乡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告县教育局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不稳定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别由学校领导小组启动专项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4、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各乡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迅速报告县局主要领导,并向县安委办报告,请求协助。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较大突发不稳定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乡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的工作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
事发学校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不稳定事件,由乡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乡镇政府领导汇报,请求协助。
5、应急结束
突发不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不稳定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小组予以撤销。
应急状态解除后,学校应当按照预案的要求,及时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6、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不稳定事件中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教师法》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组织处理。
7、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不稳定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及时在相关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责任与奖惩
1、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突发稳定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不稳定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1、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本预案从二○一○年九月三十日起执行。
三、办事信息
民办教育审办程序流程图
|
递交申请及相关文件 |
|
审核承办方相关材料 |
|
对照有关政策及条例 |
|
反馈审核及整改意见 |
|
拟方案报局领导审批 |
|
教育局行政办签发办学许可证 |
|
承办方
个体及集体 |
|
审批方
教育局 |
|
整改后报教育局基教股 |
民办教育审批程序:
|
办事机构: |
天峨县教育局 |
|
办事电话: |
7822617 |
|
申请资格: |
1、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我县行政区域内设立面向社会举办学前、小学、初中教育。 |
|
2、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
|
3、办学机构必须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办学条件和要求,布局合理。 | |
|
办事条件:(所需 材料) |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办学宗旨、办学目标、学校名称、性质、办学规模、班级设置、学习期限、学校地址。 |
|
2、学校创办人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学历情况、户口所在地等有关资料。 | |
|
3、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 | |
|
4、个人申请办学的,在职人员办学须具有单位同意办学的证明;离退休人员办学须具有离退休证;其他人员办学须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同意办学的证明。 | |
|
5、单位担保证明(担保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复印件及担保书),以公司名义担保的须具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和公司的验资报告。 | |
|
6、租用办学场地的合同书及平面图。申办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教育的须具有当地街、镇政府同意办学的证明。 | |
|
7、办学人的资信有效证明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 |
|
8、有关教材的选用、教学计划、学校经费概算和学校章程。 | |
|
9、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任课教师的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 |
|
10、校舍建筑质量安全鉴定证书。 | |
|
11、校舍消防安全合格证书。 | |
|
12、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书。 | |
|
13、填写《筹设民办学校申请审批表》。 | |
|
办事依据: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办事程序: |
1、申请立项 |
|
⑴办学人或办学单位须向县教育局递交办学申请报告。 | |
|
⑵根据办学人的申请发给《办学申报材料要求》。 | |
|
⑶审查办学人递交的全部资料,如符合要求再发给《筹设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和《私人办学人员履历表》。 | |
|
⑷如申请举办中小学教育机构的,须先落实办学场地并经当地街、镇村同意且符合学校布局要求方能立项筹建。 | |
|
2、审查材料和办学场地 | |
|
⑴按办学要求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审查办学人所交的全部材料及所填写的表格。 | |
|
⑵检查验证办学人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确认其资历。 | |
|
⑶严格审查租用办学场地的合同书和办学担保书及有关担保人的应有证件。 | |
|
⑷实地察看办学场地是否符合办学要求。 | |
|
3、办理“三证”。经教育局批准筹办后,办学人必须按规定办理“消防合格证”、“房屋安全鉴定证”和“食堂卫生许可证”。 | |
|
4、审批和备案 | |
|
⑴举办学前教育的,由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报县教育局领导审批后,发给《办学许可证》。 | |
|
⑵举办小学、初中教育的,由县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待市教育局批复同意备案后,由县教育局发给《办学许可证》。 | |
|
⑶凭《办学许可证》和教育局开具的证明到县公安局办理刻章手续。 | |
|
⑷办理公章登记并到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方可招生收费。 | |
|
⑸凭办学许可证到县民政局办理非企业单位登记。 | |
|
⑹凭办学许可证和公章办理招生广告审批。 | |
|
办事时限 |
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
四、监督投诉
1.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
监督方式:
(1)教育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向主管部门和上级监察机关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部门举报。联系电话:0778-7822413。
2.教育局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方式: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778-7821821。
五、其他信息
天峨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天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峨县城东路149号教育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7822617
电子邮箱:texjyjsbgs@163.com
⑵ 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向社会公开
单位简介,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
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教育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教育局制定的重要教育政策规定、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情况;
天峨县教育中长期规划,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招生考试政策、计划、录取分数线等;
教育人事任免情况;
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教育热点问题和向社会承诺其他事项。
⑶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受理机构: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8-7822617
申请须知:
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必须准确说明希望获得的具体信息的内容。因信息内容不准确、不清晰,导致无法准确判断申请人意愿的,教育局有权不予答复,但应该告知申请人原因和处理办法。
三是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在申请书中署上真实姓名,并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三是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申请程序和答复方式:
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提出获得具体信息的申请。
二是教育局收到申请后当场予以登记。
三是教育局以书面形式对申请人进行答复。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书面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申请涉及的工作量太大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期限,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说明延长的理由;答复不予提供或者不予更改政府信息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救济途径和期限。
天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2011年秋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09]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桂教人〔2009〕27 号附件2)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09]2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天峨县各级各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式及同工同酬的工作人员。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农村条件艰苦的学校老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组成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两项的比例为7 :3。基础性绩效工资在义务教育学校中统一明确为岗位津贴项目,标准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按月发放。教职工病假、事假、违纪违法人员的岗位津贴,按桂人函[2009]9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
2、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制定具体分配办法,按学期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实施办法
(一)工作思路
1、设班主任津贴、边远农村教师津贴、校长岗位津贴、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津贴(学校教研组长及以上至支部书记的领导津贴),并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自成系列进行分配,体现全县统筹,重岗重薪。
2、将其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量由教育局按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实有人数(支教、借调部分)核定到每所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县班主任津贴额-全县边远农村学校教师津贴额-全县校长岗位津贴额-教学常规管理津贴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实有人数该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实有人数+(该校的班主任津贴、边远农村教师津贴、校长岗位津贴、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津贴)。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考核奖励、课时(或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其它津贴等项目,进行自主分配,侧重向一线教师、重岗人员、业绩突出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具体办法
1、设立校长岗位津贴
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全县统筹管理,设立校长岗位津贴,由教育局组织考核,依据其岗位责任、考核情况、任课等因素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校长人均岗位津贴标准为全县教职工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不再享受学校的各种绩效性津贴。
2、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津贴
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津贴由各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发放办法,并负责考核发放。津贴标准为每学期每生3元(老鹏中学、下老中学、县林小、六排镇、岜暮乡每生3.3元),按学期计发。(全县学校领导约400人)
3、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标准额按每生每月中学2.5元、小学1.5元核发,每学期按5个月计发。各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考核发放办法。原则上班主任因病假、事假、进修、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发给临时班主任。(全县义务教育学生26883人)
4、边远农村教师津贴
每学期从全县绩效工资总额中拿出1.5万元,作边远农村教师津贴,奖励三堡乡、下老乡、更新乡较边远的村完小及教学点,三堡乡6千元、下老乡4千元、更新乡5千元,由三堡乡、下老乡、更新乡中心校做具体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审定。
5、师德师风津贴
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师法》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服从领导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派工作。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6.教职工工作量津贴
学校根据学校总工作量和教职工数量情况确定的每一个教职工(校长除外)必须完成的基本工作量。要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的工作量差异情况,制定课时(或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对工作量不足的教职工要给予相应扣减,对超课时或超工作量的要给予相应补贴。教职工工作量津贴占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以县直各学校、乡镇各中学为单位;乡镇小学以中心校行政办、各中心小学、村完小、教学点为单位核算。
7、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津贴
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主要体现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或活动)的成果(或业绩),并对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学校要根据教师参加教育科研(含EEPO实验)取得成果的级别、等次,设制奖项和标准,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非教学人员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完成效果确定。教职员工教学成绩(完成工作质量)占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以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为单位,由乡镇中学、中心校及县直各学校(园)自行制定相关的考核及发放办法。
五、有下列情形的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局核查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100%。
2、学期内学生因触犯《治安管理条例》,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班主任津贴的20-50%。
3、学期内学校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学校财产损失的,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100%;
4、学期内每受县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一次的,减发相关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5、学期内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6、学期内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
7、学期内受撤职、开除处分的,扣发本人学年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8、学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除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外,还要扣发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
9、学期内教职工或学生发生上述情形事件之一,减发对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正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10%。
10、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政策处理。
六、相关规定
1、经组织批准借调或支教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核到现单位,由现单位考核发放;经组织批准借调到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单位的,经现借用单位考核合格,按义务教育学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发放。未经组织批准的借调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学期内因病或因事请假5天(含5天)以上未在岗工作的,其工作量津贴扣发给顶岗人员,月无故离职累计超过5天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发放当月的工作量津贴,学期内无故离职累计超过15天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请病假超6个月以上的只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津贴的80%。
七、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绩效考核分配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制定方案、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要严格工作程序,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八、天峨高中、职业中学、县幼儿园教职工的奖励绩效工资参照执行。
2011年12月6日
天峨县人民政府教育局2011年
天峨县教育工作要点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园):
2011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的关键之年。2011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区、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广西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基础建设,关注教育均衡发展,更加注重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围绕“发展基础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普九’成果,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完成实施职业教育攻坚战目标,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主要目标
(一)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的方案要求和全国、全区、全市教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为重点的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
(二)按照《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教育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相关工程项目和试点项目的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确保小学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左右,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的标准要求,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42%,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6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8%以上。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100%,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普及水平
1.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精神和河池市教育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意见,参照试点县经验,研究制定我县“十二五”学校布局调整方案,逐步调整学校布局,进一步集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初步形成“普通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2.制定学前教育三年(2011—2013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要认真做好学前教育调研工作,准确掌握我县学前教育现状,科学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2011年,争取资金投入,改扩建县幼儿园,消除预制板危房,合理重新规划园区,增效扩容;启动县城城西幼儿园的筹建工作等。在抓好发展公办幼儿教育的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学前一年毛入园率和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3.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巩固“两基”成果。要扎实开展“控辍保学月”和“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中的问题和困难,要严格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抓好农村初中控辍工作,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巩固小学、初中、“三残”、学前三年入学率入园率,提高小学、初中在校生巩固率。要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创建活动成果,组织开展复查工作,使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常态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书刊进校管理。在区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点县工作,全面推动我县教学质量提高。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探索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年内完成7所初中、20所小学的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
4.继续开展“教育项目建设年”活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投入,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教育专项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
(二)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
2011年,重点抓好创建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工作,为明年通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做好准备,确保顺利通过验收。一是努力增加投入,积极争取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建设专项经费,改善天峨高级中学校舍及现代教育装备等,使办学条件等硬件设施基本达到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标准;二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抓好高中课改培训工作,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教学质量。三是加大天峨高中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导力度,抓好迎检档案建设,确保档案完整、数据真实,立档规范。
(三)促进职业教育提升发展,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攻坚成果
一是抓好市级对我县三年职业教育攻坚的评估验收迎检工作,确保通过验收。二是认真编制全县职业学校“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服务能力建设,抓好学生宿舍楼、食堂及实验基地等建设工作。三是继续实施中职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着重加强职教名师和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力度,努力构建一支数量足够、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创新招生机制,有序组织初中毕业生分流,完成2011年我县职业学校的招生任务;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利用中职学校的教学资源,完成我县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培训任务。
(四)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1.组织实施《河池市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启动我县各项培训工作。
2.继续抓好全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深入实施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国培计划”,幼儿园、双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和国内、区内合作师资培训等项目,选送我县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各类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骨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加强教师培训中心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教师培训工作的支持,组织做好县内的教师各项培训工作。
4.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在举办师德论坛或师德演讲比赛的基础上,向市级选送优秀教师,积极参加市级师德教育巡回讲学和师德论坛主题活动。评选表彰天峨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抓好自治区级优秀班主任、八桂优秀乡村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完成第一批“十百千工程”培养对象的考核、表彰。
5.加强队伍管理,优化师资结构。抓好今年教师招聘录用工作,吸纳一批新的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和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继续指导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现状调研,研究制定幼儿园教职工和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保教人员编制标准。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需要,重新核定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普通高中专任教师。
(五)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技术水平
1.配合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和“多媒体进课堂”工程建设项目,提高初中学校的学生和计算机比,年内计划在全县装备多媒体设备 168 间教室。
2.实施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配合市教育局建设教育教学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配备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为全县各学校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3.实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组织开展课件制作等教育技术能力,通过培训使学科教师和管理教师能较熟练使用信息技术设备,较熟练运用多媒体教育教学资源。
4.组织和指导实验学校参加国家、自治区教育科研课题“多媒体进课堂”、“纵横信息数字化学习教学实验”等的课题实验研究。
(六)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1.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深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中,改进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方法和综合考评方法,培养中小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制意识。弘扬德育先进,认真做好区、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的推荐评选工作和“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十佳中学生”和“十佳少先队员”的评选工作。
2.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评价研究。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成果,继续加强学生过程性评估及综合素质评价研究,探索基于信息化平台的课堂教学评价研究,开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监测管理体系;丰富学校课程文化内涵,突出实践和创新主题,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中小学开展校本化实施新课程的研究和实践。
3.减负提质,发展学生个性。抓好基础教育课堂改革试点工作,重视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促使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发展个性;切实加强学科规范建设,加强研究性学习,强化学习方法培养,有效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鼓励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探究和创新活动,探索创新素质培养的多种模式和途径。
4.丰富发展内涵,推进特色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针对发展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加强教育决策的理论研究,积极寻找新对策,总结推广新经验,引导学校轻负担、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组织交流学校特色发展的经验,推进学校特色发展,举办初中、小学教学展示活动,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
5.重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继续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育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测试标准》的实施和数据上报工作,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提高学生的体质。做好第六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做好学校军训和学生军事工作。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做好各项体育、艺术赛事的组织工作,年内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举办天峨县一次学生文艺展演活动,推荐我县中小学生优秀节目参加全区、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6.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做好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迎检验收工作,创建3—5所语言文字优秀学校。
(七)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1.以深入开展“平安学校”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校园安全监管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推进师生防灾自护技能演练活动,继续加强农村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继续规范学校技防设施维护和使用;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全员目标责任、重点部位岗位责任、信息管理上报等制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日志制度。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及平台建设,提高各类突发性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梳理排查,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问题。
3.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学校饮食、卫生、消防、校舍、交通等安全工作,评比表彰学校安全工作“创先争优”的先进典型。
4.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足学校安全协管员,按照要求配备保安器械,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协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人防、技防水平。
5.继续加大对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饮用水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大“防艾”宣传教育力度,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生口腔健康行动促进计划”。
(八)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继续扎实抓好市、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各资助项目,做好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程、做好高中生彩票公益金的发放、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发放、减免学费工作。
2.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督查制度,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资助经费的拨付监管,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的安全。
3.继续加强对新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工作,要继续修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档案管理系统,推进使用资助管理机构电子政务平台。加强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九)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确保各项招生考试平安顺利
1.加大招生考试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和普通高考视频监控考场建设工作,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2.加强招生考试的规范化管理,重点抓好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各类考试平安顺利。
3.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考试“阳光工程”,招生录取规范化管理;配合上级稳步推进成人高考报名方法改革和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各项工作。
(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建立健全教育党工委组织机构及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教育系统党员队伍管理。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党员后备力量,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教育教学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十一)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1.重视抓好引资引项工作,争取上级增加对我县教育的投入,年内完成引进项目资金1400万元的任务。
2.继续抓好移民工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安排落实驻拉号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加强联系和指导,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4.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和流动人口排查,凡单位干部职工及出租住户有违反计生政策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十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构建平等和谐的干群关系,建立有利于干部成长环境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务实、勤勉工作、积极上进、开拓创新的干部队伍。
2.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学习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科学决策和业务水平。
3.加强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程序,推进校务公开,开展政务督查,抓好绩效考评、普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健全机关会议、保密、后勤管理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4.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天峨教育信息网和天峨教育简讯的窗口平台作用,展现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形象。要善于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合作,重视舆情动态,进一步做好教育宣传报道工作,为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天峨县教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暨
2012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局按照人民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年初的工作计划安排,积极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11年主要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亮点:
2011年,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9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普通初中12所(其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小学4所,乡镇中心校8所,村完小51所,村小26所,教学点35个;全县幼儿园2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20所(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有9所)。全县在校学生36030人,其中:普通高中生1852人,初中生7774人,小学生19836人;小学附设学前班122个,在班人数4545人;幼儿园在园人数2023人。全县教育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776人;其中在职在编教职工1461人(小学教职工1036人,初中教职工214人,高中教职工99人,职中教职工23人,县幼儿园教职工48人,教育局及教研员41人),全县另聘有代课教师78人,同工同酬60人,特岗教师100人,安全协管员67人,临时工10人。
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8%,初中阶段入学率为99%;小学辍学率0.97%,初中辍学率2.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68.5%,幼儿入园入班率79%。
主要工作亮点:一是组织调研,研究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校安工程建设方案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项目资金工作,争取学前教育经费645.6万元,中小学校校安工程建设资金810万元等项目资金共2149.6万元,完成任务的153.5%。三是组织实施2010年下达的中小学校校安建设项目11个,全部竣工交付使用;2011年上半年项目5个,3个已竣工,2个进入装饰阶段。四是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全县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2人,特岗教师56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抓好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全县教师队伍团结稳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顺利完成一年来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学校安全大检查,检查学校安全设施、《校园安全日记》和《班级安全日记》的填写、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紧急疏散演练及校车安全大检查等工作;认真开展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联合在在三堡乡、县直各学校举办“天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各学校分别进行防火、防地震等应急疏散演练。今年以来,全县中小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义务教育巩固工作。今年,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为69%,目前已完成68.5%,巩固率达到市要求。
4.抓好区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安排,我县是全区12个教学改革试点县之一。我们年初启动了试点工作,全县有天峨高中、向阳中学等5所中学,实验小学、向阳中心校等5所小学参加改革试验。县教研室组织实验学校教师等400人次参加自治区级培训,县内组织培训600多人参与相关培训。目前已完成第一、二阶段教师培训和实施MS-EEPO“有效教育”教学研究,探索建构高效课堂模式在10所实验学校顺利展开。
5.认真组织调研,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布局调整等工作方案,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⑴学前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了《天峨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行动计划,今年学前教育主要建设任务是:推倒重建县幼儿园教学楼,启动六排镇、向阳镇、三堡乡三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目前,县幼儿园改扩建工作已启动,规划新建县幼儿园综合楼4600平方米,设备采购50万元,总投资818万元;县幼儿园改扩建前期工作已完成,现正在协调分流安置在园幼儿,争取尽快动工。六排镇幼儿园、向阳镇中心幼儿园、三堡乡中心幼儿园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启动,启动资金40万元已到位,建设用地正在落实当中,其中六排镇中心幼儿园用地3605平方米,向阳镇中心幼儿园用地2429平方米,三堡乡中心幼儿园用地1907平方米,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争取项目尽快开工。
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已制定十二五期间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主要目标任务是:从2011年起,利用5年的时间,撤并全县所有教学点,小学中、高年级并入乡镇中心校或村完小,小学调整保留村完小以上学校31所,村小56所,初中总数调整到7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总数调整至94所。目前主要是加强对保留学校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办学规模,为实施调整创造条件。今年秋学期,全县已撤并教学点17个,撤并12所村完小高年级到乡镇中心校集中办学。目前县政府正在研究,搬迁县民族中学,对县城区学校进行重新布局。
⑶认真编制项目上报工作。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目前已争取到校安项目资金81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821.25万元,示范性高中建设资金250万元,青少年活动中心300万元,争取到学前教育经费645.6万元,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资金700万元,意向争取到2012年初中二期校舍改造工程800万元。我县是全市争取到上级项目资金最多的县之一。
⑷制定了全县中小学校D级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从2011年6月份起,全面拆除中小学校D级危房校舍,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全县义务教育D级危房校舍12772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其中初中5538平方米,村级小学6848平方米;新建校舍15400平方米,总投资1925万元。
⑸校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2011年上半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校安工程资金280万元,共5个项目。其中,岜暮乡公昌村完小学、上景小学和三堡乡中学学生宿舍楼3个项目已竣工;林朵林场小学学生宿舍楼和三堡乡塘袍小学学生宿舍楼2个项目正在主体建设。按目前进度,项目能按计划的工期完成。
2011下半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下达的计划是新建6所学校教学及生活用房4300平方米,自治区专项资金投入530万元。到目前,其中的6个项目施工图纸已完成。因为县城规划布局调整原因,县人民政府决定把民族中学整体搬迁到现在的纳弄砖厂;按上级的要求,对于尚未明确建设用地的项目不能投入建设资金,因此,根据我县实际需要,我们拟把原下达民族中学教学楼项目资金调整用于建设天峨县第二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现已行文上报区教育厅项目办,等待批复。
6.原民办代课教师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已完成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调查、登记、核实工作,我县历年被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共1245人(不含已通过考试等方式被录用为公办教师或干部),其中,原民办教师628人,代课人员617人。总工龄累计7833年,预算补助总金额为581.77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349.062万元,县级补助232.708万元。目前已制定了方案,并经县委、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县财政预借资金232.708万元用于原民办代课教师参加养老保险补助。现正向市里汇总数据,争取自治区补助到位即可落实执行。
7.抓好普通高中建设和职业教育攻坚迎检工作:做好示范性高中建设工作,争取增建教学楼、男、女生宿舍楼、实验、图书综合楼等设施,添置教学仪器设备,扩大天峨高中的办学规模,努力在2012年把天峨县高级中学办成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认真做好职业教育攻坚迎检工作,制定下发迎检工作方案,抓好职教攻坚档案整理工作,配合做好职教攻坚经费投入审计工作等等。5月12日,我县职业教育攻坚通过市级评估验收。
8.顺利组织完成2011年中高考任务。今年5月中旬,我县召开2011年普通高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会议明确今年高考工作重点,抓任务抓落实,实现“阳光高考”、“平安高考”目标。据统计,天峨高中学高考考生519人,本科上线208人(其中一本上线3人,与去年持平;二本上线83人,比去年增加36人;三本上线516人,比去年增加375人)。我县本科上线率为39.25%,接近全区本科平均上线率39.97%。中考方面,全县参加中考1730人,参考率为77.82%,全市排第四位;总分1,A+考生55人,每万人上线率3.81%,高于凤山、大化、东兰;总分2,A+考生61人,每万人上线率4.23%,高于宜州、罗城、凤山、大化、东兰、巴马、都安,在全市排第四位;A等生每万人上线率均高于上述县份,在全市排第四位。
9.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经过多方努力,自治区重新核定了我县教育编制,教育编制由1628名增至1921名,编制问题基本解决。2011年秋季学期,全县计划招聘163人(包括特岗教师60人),我们认真组织制定招聘方案,上报并通过审批,向社会公示;配合做好有关招聘工作。今年是近十年来招聘教师最多的一年。
10.教育惠民工作。一是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工作,在我县高中就读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二是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2011年全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793.61万元(中央352.74万元、自治区282.19万元、县级配套158.6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通过学校食堂用于改善学生膳食。三是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2011年落实资助大学新生305人,资助金额47057万元,资助金全部通过邮政银行代发。四是抓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2011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签定合同887人,贷款总额为528万元。
11.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工作开展。
12.抓好移民和新农村联系点工作。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落实专人抓好移民维稳、生产开发及移民生产技能技术培训工作;落实专人抓好新农村联系点工作。
(三)存在问题
1.教师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影响学校开齐课程。
2.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展不快。示范性高中建设、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等未能启动,项目进展慢。
二、2012年工作计划
1.抓好学校日常工作管理。使全县教师队伍团结稳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教育教学任务完成。
2.继续抓好义务教育巩固工作。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学生稳定工作,确保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市级指标。
3.抓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争取资金投入,改扩建县幼儿园,消除预制板D级危房,合理重新规划园区,增效扩容;推动六排镇中心幼儿园、三堡乡中心幼儿园、向阳镇中心幼儿园的筹建工作,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在抓好发展公办幼儿教育的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4. 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借鉴试点县经验,做好我县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规划,进一步集中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继续加强布局调整后保留学校点的建设和投入,为实施撤并作准备。抓好做好搬迁县民族中学前期工作,并对县城区部分学校进行重新布局。
5.继续抓好校安工程项目建设。确保2011年下半年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工;争取启动全县D级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尽快消除危房。
6.抓好创建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高中建设经费,加大对高中基础设施的投入,实施包括图书综合楼等二期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力争在2012年实现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目标。
7.抓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建设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工作。2012年春季学期始,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有寄宿生的83所中小学校,通过食堂运作,实施学生营养改善工程。
8.抓好2012年的教师招聘和教师调配工作,合理配备师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9.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县内参与实验的教师全部参加相关培训,并运用新的教学课堂模式进行课堂实验,加强总结交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
在抓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等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天峨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12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县教育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会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桂发〔2010〕2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42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河政发〔2011〕91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本着实事求是、整体协调、科学前瞻、民主决策的原则,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在全县教育工作者辛勤努下,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下,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奋斗目标,按照“科教兴县”的工作思路,依法治教、科学治教,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以来,我县努力增加教育基础建设投入,组织实施了移民学校搬迁建设、农村寄宿制项目建设、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县共实施完成新建改建学校校舍建设项目90个,总投入490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47796㎡。全县小学校舍面积由原来的64967㎡增加到82155㎡,生均校舍面积由3.37㎡增加到4.19㎡;初中校舍由原来的31522㎡增加到52522㎡,生均面积由原来的4.78㎡增加到5.89㎡。在加强校舍建设的同时,努力提高学校装备水平,通过实施“普实”和“远程教育项目”等,全县共筹集资金投入600多万元,完善村级以上学校教学仪器配备,添置了117套卫星接收设备,有117所学校建立了卫星电视教学收视点;全县微机网络教室从无到有,小学建有微机网络教室5间,初中建有12间,微机总数502台;多媒体教室12间。全县15所小学、12所初中开通了宽带网,有27所中小学与市教育网联通,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全县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装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教育教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结合龙滩库区移民搬迁工作,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成效显著
针对我县是山区,校点分散,规模小,办学质量、效益低的问题,我县结合移民搬迁,积极推动学校布局调整,集中办学,优化资源配置。龙滩水电站建设需搬迁学校37所(其中,乡镇级以上学校4所,村级学校11所,教学点22个),2006年以来,我县结合龙滩库区移民搬迁工作,统筹规划,坚持适度撤并、集中办学和照顾需要、确保入学相结合,加强引导,以撤并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和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5年间共撤并中小学校28所(其中,初中1所,小学27所,教学点25个),小学学校数由193所调整到153所,初级中学学校数由13所调整到12所。目前,全县初中学校基本符合“一个乡镇办一所初中”的要求,每所初中学校平均覆盖人口1.38万人,校均规模由2005年的530人提高到2009年的602人。小学每校平均覆盖人口0.99万人,校均规模由2005年的98人提高到2009年的119人,全县学校布局调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十一五”期间,我县始终把巩固“普九”成果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全县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教育。为切实解决家庭困难学生入学难问题,从2007年起,我县财政每年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62万元。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重视抓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入学。2006年以来,全县普及程度各项指标分别为:小学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7%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左右,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
(四)高中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 针对我县没有独立高级中学的现状,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搬迁新建了天峨县高级中学。新建的天峨县高级中学占地117亩,总建筑面积32952平方米。2008年9月9日,新建的天峨县高级中学举行揭牌仪式,实现了高初中分离办学目标,结束了天峨县没有独立高级中学的历史。随着天峨县高级中学的建成,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在校学生由原先的12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800多人,全县普通高中毛入学率由25%上升到34%。
(五)职业教育攻坚扎实整体推进
为不断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县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天峨县职业教育攻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攻坚总体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针对原职业学校校园面积小,不宜规划布局,达不到职业教育攻坚标准等现状,决定搬迁新建职业学校。搬迁新建的县职业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万平方米,实训基地3万平方米。目前,县职业学校实验教学综合楼已投入使用,学生宿舍楼正进入装修阶段,教职工住宿楼、学生食堂正在建设当中,职业学校重建工作基本完成,2010年秋学期开始招生上课。抓好职业教育招生送生工作和职业培训工作,每年输送中职学校新生1100人以上,“十一五”以来,累计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8290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素质的提高。
(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完善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把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学分列入职称评定的考查内容。采取选送教师参加市、自治区、国家级培训和县内培训、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教师信息技术教育培训、课改新理念培训等业务培训工作,促进中小学教师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树立新的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感。仅2009年,全县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共55期1987人次,其中县级32期1588人次,市级12期316人次,自治区级8期76人次,国家级培训3期7人。在加强教师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使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县小学专任教师合格率达到99.75%,初中专任教师合格率由2005年的90%上升到98.1%,中小学新任教师合格率、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均为100%。
(七)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教育内部管理,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评估、创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达标县等活动,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2007年,我县被评为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示范县。加强教研工作。组织开展多种教育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撰写教育科研论文。仅2008年,全县获奖教研论文、教学设计就有134篇(次)。目前,我县在《河池教育》的投稿率及上稿率均保持在全市前3位,全县有627名教师主动承担了县级以上立项的课题研究任务,704名教师自选了课题研究,各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都申报了“十一五”国家规划教育科研课题。2010年,我县获得广西校本教研项目研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通过加强管理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高。2010年,我县中考中,A+生66人,比2009年增加22人,占参考人数的4%;在高考方面,我县2009年共有141名学生考上大学本科录取分数线,420名学生考上高职高专录取分数线,本科上线率达33%,专科以上上线率达98%,两项指标都创下我县高考新纪录。
“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我们的体会是:一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二是要重视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投入,我县教育基础较薄弱,县财力不足,因此必须抓好上级资金、项目的争取工作,才能促进我县教育更快发展。三是要充分调动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二、“十二五”时期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国家新一轮的西部开发计划及对广西发展的优惠政策,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从国家政策支持看,国家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解决了我县贫困学生入学难和中小学办学经费不足问题;国家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等工程,将使我县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有政策支持、资金扶助,是我县职业教育遇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国家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等政策,将使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育获得更多的支持。从本县社会经济发展看,“十一五”期间,龙滩电站工程竣工发电,拉动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的大幅度增长,使我县“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有了经费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也具备相应的发展条件和空间。
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学前教育发展滞后;二是“两基”工作基础薄弱,需要打一场长期的两基巩固提高持久战;三是教育投入需求大,从县城学校到乡村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与标准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尚不能满足教育快速发展的需求;四是全县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基础差,教育装备水平与教育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五是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与教育发展需求还不够相适应,教师学科不配套,教学方式方法单一,教育科研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制约了教育质量的提高;六是学校管理工作仍然需要强化;六是乡镇学校点多面广,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一定程度影响了办学效益。
因此,我们要牢牢把握和利用机遇,认清形势,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切实解决当前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有力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
三、全县教育‘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突出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办学质量、效益为核心,以加大教育投入和整合优化资源为举措,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开创天峨县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实现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在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发展思路,加快解决教育发展基础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矛盾、教育发展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矛盾、教育现有布局结构不能适应城镇化、工业化迅速发展需要的矛盾,在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学校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积累经验,推动发展。
——坚持质量立教,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抓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这三个关键环节,推动学校内涵发展,转观念、出名师、育人才,办出特色和水平。
——坚持教育公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动员全社会力量,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保障少数民族乡学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龄人口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教育均衡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不断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应对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给教育发展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认真规划、合理布避,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巩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关心支持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规范、高效、公平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力。全面实行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发挥其保障和促进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以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巩固和普及基础教育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前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逐步完成《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河政发〔2011〕91号)提出的各种主要发展指标:
——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到2015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9%和99.8%以上,小学年辍学率在0.5%以内,初中年辍学率不超过2%,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左右,基本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不足和大班额问题,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80%左右。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到2015年,县高级中学年招生800人以上,在校学生2400人以上,高中教师25%以上具有硕士学历。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年招生数达到400人,全日制在校生数达到1200人(含送生),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规模和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打造现代教师队伍。到2015年,形成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全县教师队伍增至2100人左右。
——推进学前教育。逐步构建以公办教育为主的县乡两级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全县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75%以上。
专栏:“十二五”时期天峨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表
|
序 |
指标名称 |
计算 |
指标 |
2010年 |
2015年 |
年均增长(%) |
|
1 |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
% |
预期 |
28 |
60 |
提高6.4个百分点 |
|
学前一年毛入学率 |
% |
预期 |
68 |
85 |
提高3.4个百分点 | |
|
2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约束 |
59 |
69 |
提高2个百分点 |
|
3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预期 |
64 |
85 |
提高4.2个百分点 |
|
4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 |
% |
预期 |
9 |
11 |
提高0.4年 |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天峨县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1.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科学布局学前教育机构。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积极参与的,以县城幼儿园为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覆盖面。
目前,我县乡镇没有公办幼儿园,只有县城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十二五期间,在办好现有幼儿园,鼓励支持民办幼儿教育的同时,努力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面。2011年改扩建县幼儿园。至2015年,在县城区新建县第二幼儿园,在8个乡镇新建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扩建乡中心校、村完小一级的学前班56所。全县学前教育项目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10415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2703平方米、生活用房1258平方米。在抓好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和建设的同时,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增加人员配置,开展业务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办学,大力发展规范的民办幼儿教育;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提高3-6岁学前幼儿入园入班率。
2.努力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针对性校点分散、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借鉴试点县经验,按照“教学点向村集中,小学向乡镇聚集,初中向中心乡镇和县城聚集”的要求,做好我县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至2015年,撤并全部教学点,撤并村级小学32所,初级中学4所(包括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新建校舍154717平方米,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集中办学,扩大校均规模,提高办学效益。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发展用地供给,加强现有用地的保护,扩大教育办学空间,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改造中小学校舍53100平方米;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的学生生活用房和各类功能室用房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用房达到国家标准,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校体育运动场等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达到国家二类以上建设标准。
大力推进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和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增加学校教学仪器,使全县学校的理科教学仪器配备、图书配备及各类功能室建设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标准。
开展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改造项目,逐步解决农村学校的安全饮水问题,保障学校饮水安全。
继续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改善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加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学生入学和控制辍学工作,不断巩固“普九”成果。
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生活条件,解决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稳定、影响人才流动问题,使广大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安心教学,县域师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创造条件。至2015年,全县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140套,面积4900平方米。
3. 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大普通高中的发展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天峨高级中学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建成天峨高中科学综合楼、图书馆、教师宿舍、学生宿舍等,扩大天峨高中办学规模。抓好创建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工作,2011年,实现自治区“每县建设一所示范性高中”目标。到2015年,天峨高级中学在校学生规模达2400人以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与人口比例达到160/万人的全市平均水平。
加强职业教育,完善县职业中学各项配套设施,增添教学专业设备;抓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进一步整合优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扩大办学规模。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培训人数1500人以上,农村成人技术培训达28000人次以上,全县青壮年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7%以上。
到2015年,全县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与中职学校在校学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
为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补助政策,增强寄宿生体质,保证寄宿生的健康成长,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校校有食堂有工友,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到校、到人、饭盒”。我县通过一年时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食堂工程建设攻坚大会战。
目前,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83所(其中,57所需要新建厨房、操作间、储藏室和餐厅,26所需要改造)。
全县计划改造食堂20147平方米,投资1208.7万元(其中改造厨房4477平方米,投资268.6万元;改造操作间1509平方米,投资90.5万元;改造储藏室277平方米,投资16.6万元;改造餐厅13884平方米,投资833万元)。新建食堂17019平方米,投资2078万元;添置食堂设备904件(套),投资559万元;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3847万元;受益学生达1.4万人以上。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二五”期间,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的教师队伍。
(1)全面推行用人制度改革,完善教育人才运行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正常补充机制,多渠道引进人才,充实教师队伍。继续推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制,通过定编、定岗、考核、聘任,促进人才的优化组合与合理流动;在分配制度上,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完善教师到乡镇村等边远学校轮岗支教制度,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
(2)加大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力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在所有教育干部和教师中坚持不懈地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全县教职工特别是教育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廉政建设,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认真抓好德育先进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等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加强和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使学校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和窗口。
(3)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创新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师专项培训经费,整合公用经费中5%的教师培训经费,按照“以县为主”的要求,由县统筹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重点培训项目的实施。积极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完善培训网络。通过对教师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有关知识的培训,使广大中小学教师掌握计算机应用、多媒体教学等现代科学技术,使所有年轻教师能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向教师传授新的教学理论和业务知识,传递教改信息,增强教师的研究能力。到2015年,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100%、99%、98%、95%。60%的小学专任教师达大专以上文化水平,50%的初中专任教师达本科以上文化水平,25%的高中专任教师达研究生水平。
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五年内,每位教师完成不低于200学时的在职非学历进修,培训的重点是“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和师德教育”,确立终身教育思想,提高实施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教师职业素养显著提高。
(4)加强校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校长任用实行公开选拔和考核任命相结合,积极推行校长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校长负责制,实施“名校长工程”,促使校长队伍建设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组织中小学校长参加岗位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新任校长培训不少于240学时,提高培训不少于200学时。深入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和“名师带徒”工程,缩小城镇和乡村学校的管理差距;中小学校长必须持证上岗,并有计划地接受培训,以提高在职校长的理论素养,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争取五年内培养出1—3名区内名校长。同时,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遴选200名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参加高级研修,为他们成为新一代中小学教育专家打下基础,并带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选拔100名教师参加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带头和辐射作用,不断促进县级骨干教师梯队的更新。实施“名教师”工程,五年内新培养出A类人才1—3名,B类人才10—30名,C类人才30—60名,自治区特级教师1—3名。到2015年,基本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新型教师队伍,为创建品牌学校提供人才保障。
(5)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按照《教师法》、《教育法》要求,保障教师的各项权益,确保教师工资在逐步增长的基础上,不低于同等公务员工资水平。
健全教师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除国家、省、市所设的奖项外,我县也要建立健全正常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表彰、奖励制度。通过舆论宣传以及搞好每年一度的教师节庆祝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
6.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认真抓好基础教育学校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⑴规范办学行为。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加强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⑵坚持以德育为先。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全面沟通、协调的教育网络体系,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效性。切实加强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加强德育基地建设,实施“校园育人”、“课程育人”、“团队育人”、“活动育人”、“环境育人”、“家庭育人”等六大“育人工程”;发挥德育基地的育人功能,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上好思想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加强以班主任为主的学校德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潜移默化,教育学生,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⑶壮大科研队伍,提高科研含量。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增加县教研室人员,幼教、小学、初中、高中的各学科均配备专职教研员,加强研究和指导力量;加强学校学科组教研队伍建设。加大教研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科研含量,教师参加单项实验及各级各类课题研究的人数比例,2011年15%以上,2012年20%以上,2013年30%以上,2014年40%以上,到2015年达到50%以上,教师有研究成果(课件、教案、教学设计、单项实验、论文、课题实验报告等)获得县级以上奖或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教师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4)抓好全区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我县是全区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县,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好各项实验工作,以科学的质量评价为导向,以课例为载体,强化教学环节的具体落实,以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为重点,提倡落实有创意的鼓励积极向上级学习任务,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的三维目标检测达成度,小学各年级合格率达标数学80%以上、初中学生成绩合格率达8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各科一次过关率80%。
7.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以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
加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大力推进“校校通”工程和校园网建设。“十二五”期末,全县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全县中小学校实现学生与计算机之比达到小学35:1,中学达到15:1;高中初中学校实现“班班通”,小学实现至少每2个班配备1套多媒体设备;全县80%的中小学建立校园网络;组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通过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幼儿园建设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周转房建设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教育“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表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
建设性质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 |
建设地点 |
|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
天峨县农村初中校舍(二期)改造工程,新建扩建初中校舍16951平方米。 |
新建(新购置) |
2013—2015 |
2200 |
中央、自治区 |
各乡镇 |
|
改扩建或新建农村幼儿园 |
2012年,推倒重建县幼儿园,新建综合楼4600平方米,购置设备50万元,投资602万元;农村学瓣教育推进工程一期工程,新建六排、向阳、三堡中心幼儿园校舍面积6478平方米,购置设备30万元。投资807万元。2013-15年,新建全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校舍面积73514平方米,购置设备830万元,投资9652万元。 |
新建(改扩建) |
2011—2013 |
11061 |
中央、自治区 |
各乡镇及县城区 |
|
农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周转房建设 |
新建523套,面积为18305平方米,投资万元。 |
新建 |
2011—2015 |
2301 |
中央、自治区 |
各乡镇 |
|
职职业教育攻坚工程 |
2012年,新建食堂综合楼4600平方米,撤资752万元。2013-15年,新建校舍5604平方米,投资万1453万元。 |
新建 |
2013—2015 |
2205 |
教职工自筹 |
职业学校 |
|
农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建设 |
第一批(15%)改扩建农村小学食堂面积3002平方米,购置设备57万元。第二批(50%)、第三批(35%)改扩建农村小学食堂面积17859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398万元。 |
新建(改扩建) |
2012—2013 |
2304 |
自治区、县 |
各乡镇 |
|
普示范性高中建设 |
2012年,新建实验综合楼6800平方米,投资752万元;2013年,校舍建设、体育设施、设备安装等投资1957万元。 |
新建(改扩建) |
2012—2015 |
2709 |
中央、自治区 |
天峨县高级中学 |
五、规划实施管理
(一)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
县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各一名副主任、县教育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事局、编办、科技局、农业局、审计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实施规划的领导和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制定规划专项实施方案,统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的有序实施。
(二)做好专项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处理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坚持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
(三)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察、评估
执行规划实施汇报制度,定期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县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规划评估,全面分析规划实施阶段性成果,适时调整修订规划,并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公布。
六、保障措施
(一)依法治教,履行职责。
依法治教是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的水平,县,乡(镇)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检查监督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健全教育执法制度,切实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要认真抓好教育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教育部门,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做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模范,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用足用活政策,确保增加教育投入。
建立并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相结合的体制。正确把握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扶贫政策,进—步拓宽教育经费的筹措渠道,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切实保证政府财政拨款有较大幅度增长,认真落实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政策的落实,确保征收经费足额用于学校建设。继续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学、集资办学。加大投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三)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健全教育执法监督体系
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制度,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对学校办学水平、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督导与评估,促进全县教育走上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法制化轨道。
天峨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年-2013年)
发展学前教育事关亿万儿童的建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促进人类终身发展的奠基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有关学前教育的重要指示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于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全国、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我县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有关学前教育的重要指示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于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全国、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本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到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提升内涵、激发活力。切实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完善学前教育体系,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均等的学前教育。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全县辖9个乡镇, 94个行政村和社区,总人口16.8万人。现有公立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20所,(其中县城区14所,乡镇6所),在园幼儿(1─6岁)2333人。民办幼儿园中,办学条件基本具备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仅有8所。全县有64所小学附设学前班,在班(5—6岁)儿童4973人。
(二)存在问题: 1.全县只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存在幼儿入园难问题。2.民办幼儿园均为租用民房,办园条件比较简陋,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学历不达标,整体素质较低,师资队伍不稳定。
三、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保教人员,为学前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有效的教育服务,使3至6岁儿童健康成长,学前一年入园率达85%以上,学前两年入园率达70%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60%以上。
四、主要任务及项目建设规划(含经费估算)
(一)2011年:
1、改建天峨县幼儿园,计划在园人数1000人,按全日制1:15(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67人(现有教职员工49人,需增加配备教职工18人);占地面积3081㎡,新建面积4604㎡,投入资金602万元。
2、新建天峨县城西幼儿园(拟选址:六排镇卫生院旁),建设用地5000㎡(因地制宜),计划在园人数1000人,按全日制1:15(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67人;建筑面积6170㎡,投入资金910万元。
3、落实向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4500㎡(按标准)。
4、落实下老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3750㎡(按标准)。
(二)2012年:
1、完成天峨县幼儿园校舍建设任务,并交付使用。
2、完成天峨县城西幼儿园校舍建设任务,并交付使用。
3、新建向阳镇中心幼儿园,计划在园人数250人,按全日制1:18(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17人,建筑面积1543㎡,投入资金225万元。
4、新建下老乡中心幼儿园,计划在园人数200人,按全日制1:18(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14人,建筑面积1234㎡,投入资金182万元。
(三)2013年:
1、完成向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并交付使用。
2、完成下老乡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并交付使用。
3、落实八腊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2700㎡,计划在园人数180人,按全日制1:18(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10人,新建校舍面积1110㎡,投入资金165万元。
4、落实纳直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2250㎡、计划在园人数150人,按全日制1:18(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8人,新建校舍面积926㎡,投入资金139万元。
5、落实更新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3000㎡、计划在园人数200人,按全日制1:18(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11人,新建校舍面积1234㎡,投入资金182万元。
6、落实坡结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3000㎡,计划在园人数180人,按全日制1:18(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11人,新建校舍面积1110㎡,投入资金165万元。
7、落实三堡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3750㎡,计划在园人数200人,按全日制1:18(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备专业教师14人,新建校舍面积1234㎡,投入资金182万元。
8、落实岜暮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2250㎡,计划在园人数150人,按全日制1:18(不含保洁等后勤人员)配置专业教师8人,新建校舍926㎡,投入资金138万元。
(四)2012一2013年,添置幼儿教育设备,完成教职员工配备。
(五)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小学闲置校舍及富余的小学教师等教育资源,举办学前三年教育班,招收(3-5岁)儿童入学。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计划、国土、财政、建设、编制、人事、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幼儿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乡镇政府负责解决中心幼儿园用地。
2.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协调解决本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县、乡镇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限期完成。
(二)多方筹措经费,保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申请中央资金和自治区资金投入10所公立幼儿园校舍建设,基本配套设施设备经费拟由县财政按市级行动计划中安排的任务承担,并设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师资队伍建设、培训专项经费等。通过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以及依法多途径筹措资金,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财政预算中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
(三)幼儿师资队伍建设
1.编制、人事、教育部门根据三年内幼儿教育发展规模,按照自治区幼儿教育人员编制标准拟配编制人数上报自治区编委核准,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招聘优秀人才充实公办幼教师资队伍。
2.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全面推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对新补充的幼儿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调整到幼儿园的小学教师进行岗前培训,避免未经过培训的小学教师直接流入幼儿园。
3、充分发挥教师培训中心的作用、组织富余的小学教师参加幼儿教师培训班,提高教师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能力,不断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
4.建立教师流动机制,增强师资队伍活力。逐步建立带教支教、轮岗挂职、竞聘上岗等干部教师培养制度,不断优化幼儿园干部队伍和师资队伍的素质结构。
5.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教师素质评价机制。开展各类评优活动,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搭建舞台。通过评选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骨干教师”等活动,激励教师自主发展,形成一批优秀骨干教师群体。借助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对口交流,有重点地培养品牌园长和品牌教师。
6、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由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
(四)实施以政府为主、民办为补充的办学格局
1.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的幼儿园办学体制。努力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入园机会,确保学前教育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2.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事业法人等举办幼儿园。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投入资金,搞活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办学理念的引导,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层次。
(五)做好宣传和督导工作
1.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
2.加强对本计划目标落实情况的督导。依据本计划目标要求和本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学前教育督导标准,对幼儿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涉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人员的待遇落实等事项,开展专项督导,以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建立幼儿园保教评估监管体系
县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幼儿园建设,要办好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保教质量优良、社会信誉良好的幼儿园。对全县幼儿园开展由教育局、卫生局、药监局、交通大队等部门组成合格评定小组定期对幼儿园进行指导、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县一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对本计划实施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乡镇、政府部门、幼儿园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天峨县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实 施 意 见
我县农村中小学校数量多,规模小,布点分散,效益低已成为制约我县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随着我县人口出生率下降和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的加快,加速了农村中小学校生源萎缩,出现班级规模小,教育质量差等问题,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为彻底改变农村中小学校点分散、办学规模小、基础设施薄弱、专业教师缺、办学效益低的局面,优化我县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均衡、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现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天峨县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2镇7乡92个行政村,总面积3192平方公里,总人口16.8万人。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84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普通初中12所(其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小学4所,乡镇中心校8所,村完小60所,村小15所,教学点59个;全县幼儿园2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20所(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有8所)。全县在校学生35035人,其中:普通高中生1750人,初中生7551人,小学生19808人;小学附设学前班92个,在班人数3593人;幼儿园在园人数2333人。
全县教育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651人,其中小学教职工1003人,初中教职工419人,高中教职工103人,职中教职工23人,县幼儿园教职工48人,教育局及教研员41人。因教育不足,全县另聘有代课教师78人。
二、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基础,以方便学生求知求学和提高教育质量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切实保障义务教育质量和不让一个孩子流失的前提下,按照我县经济、人口和地理现状,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对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进行全面规划调整。
三、调整原则
三、调整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原则。综合考虑各镇乡村屯人口变化、地域环境、教育基础等因素,着力改善农村村级小学.中心校.初中的办学条件,把校舍建设与教学设施设备配备、加强教师队伍等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水平。
(二)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原则。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综合考虑布局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不搞“一刀切”。在办学条件不具备之前,先建设、后撤并,避免出现由于布局调整造成学校班额过大和教育教学资源紧张的问题。
四、调整目标
从现在起,利用5年的时间即到2015年底,通过调减中小学校数量,扩大学校规模,合理配备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使全县初中总数调整到7所,小学调整保留村完小以上学校31所,村小56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总数调整至94所。
全县布局调整规划预计总投资28525万元,其中征地面积776118平方米,(按照县国土局提供每亩2.2万元计算)预计投资1784万元;新增校舍197262平方米,预计投资22597万元;活动场地预计投资1740万元,教学配套设施预计投资2404万元。
(注:全县布局调整规划预计总投资28525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预计投资12991万元,学前教育预计投资9040万元,高中预计投资3615万元,职业教育预计投资2879万元。)
1、初级中学
坚持初中相对集中、乡与乡联办的原则。老鹏中学并入八腊中学;纳直乡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并入民族中学;岜暮中学并入民族中学;燕来初中部并入向阳中学;坡结中学并入天峨中学。
2、村级小学 。
六排镇;仁顶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令当村小学; 登里村小学、都隆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纳洲村小学;纳洞村小学、索法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云榜村小学;纳合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龙滩希望小学。六排镇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六排镇中心校、纳洲村小学、云榜村小学、令当村小学、龙坪村小学,村完小数量由原来的11所减少至5所。
岜暮乡:平石村小学、森里村小学、大甲村小学、拥里村小学、都楼村小学、大曹村小学、板花村小学、龙安村小学、公昌村小学中、高年级统一并入岜暮乡中心校;龙塔村小学、新洞村小学、说洞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甲岩村小学。岜暮乡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岜暮乡中心校、甲岩村小学,村完小数量由原来的14所减少至2所。
八腊乡:龙峨村小学、甘洞村小学、洞里村小学、五福村小学(部分)中、高年级并入八腊乡中心校;麻洞村小学、五福村小学(部分)中、高年级并入老鹏村小学,并将老鹏小学校址移到老鹏中学;什里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纳碍村小学。八腊乡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八腊乡中心校、老鹏村小学、纳碍村小学,村完小数量由原来的9所减少至3所。
纳直乡:当里村小学、下景村小学、百河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纳直中心校;保留那里村小学,龙城教学点并入那里村小学。纳直乡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纳直乡中心校、那里村小学,村完小数量由原来的5所减少至2所。
更新乡:上福村小学、拉号村小学、东瓦村小学、斌停村小学、安停村小学(部分)中、高年级并入更新乡中心校;纳特村小学、纳直乡的下景村小学部分中、高年级并入上景村小学;纳特村小学、安停村小学(部分)中、高年级并入新林村小学;文里村小学、边里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加里小学。更新乡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更新乡中心校、上景村小学、新林村小学、加里村小学,村完小数量由原来的12所减少至4所。
向阳镇:林细村小学、治安村小学、当明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向阳镇中心校;龙渔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平腊村小学;海洲村小学部分中、高年级并入林潭村小学,一部分并入牛场村小学;岩里村小学、党隘村小学、板龙村小学、下老乡纳赖村小学、水果站小学中、高年级并入燕来村小学。向阳镇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向阳镇中心校、平腊村小学、牛场小学、林潭村小学、燕来村小学,村完小数量由原来的12所减少至5所。
下老乡:罗宜村小学、圭里村小学、雅房村小学、百塘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下老乡中心校;纳明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豪明村小学;下老乡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下老乡中心校、豪明村小学,村完小数量由原来的7所减少至2所。
坡结乡:龙茶村小学、河口村小学、纳构小学、拉增村小学、尧山村小学、渔翁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坡结乡中心校;玉里村小学、龙凤村小学、拉增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拉岩小学;坡结乡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坡结乡中心校、拉岩村小学,村完小由原来的10所减少至2所。
三堡乡:拉马村小学、塘袍村小学、纳沙村小学、甲板村小学、纳关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三堡乡中心校;顶换村小学中、高年级并入顶茂村小学。三堡乡村完小调整后只保留三堡乡中心校、顶茂村小学,村完小数量由原来的8所减少至2所。
3、教学点
5年内全县所有教学点全部撤并入村完小。
4、学前及幼儿教育
县城区增设一所幼儿园(塘英社区);每个乡镇办1所中心幼儿园;毎所村小附设一个学前班。
5、普通高中
办好天峨县高级中学,扩建天峨县高级中学校舍,增建教学楼、男、女生宿舍楼、实验图书综合楼各一栋,添置一批教学仪器设备,扩大天峨高中的办学规模,满足天峨县广大人民子女就学需求。2012年力争通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
6、职业教育
完善天峨县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新建学生实验实训基地,添置一批实验实训设备器材等,促使职业教发展与社会需求相匹配。
五、校舍增、扩建项目
(一)初级中学(预计总投资5875万元)
1、天峨中学随着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2500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3994平方米,学生宿舍10213平方米,征地面积39031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905万元。
2、天峨县民族中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1800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3264平方米,学生宿舍7270平方米,征地面积47351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473万元。
3、天峨县八腊中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800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989平方米,办公用房292平方米,学生宿舍2257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682平方米,征地面积20182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94万元。
4、天峨县更新中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850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68平方米,办公用房230平方米,学生宿舍2801平方米,征地面积18234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72万元。
5、天峨县向阳中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1405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786平方米,办公用房181平方米,学生宿舍5037平方米,征地面积3602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994万元。
6、天峨县下老中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300人,需增建项目办公用房45平方米,学生宿舍742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277平方米,征地面积48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49万元。
7、天峨县三堡中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増到600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1917平方米,征地面积146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88万元。
(二)小学(预计总投资7116万元)
1、县直小学
县直实验小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1806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273平方米,办公用房506平方米,征地面积42897平方米,预计总投资364万元。
县二小学生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1288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498平方米,办公用房142平方米,征地面积33536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91万元。
林场小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300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83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04万元。
龙滩希望小学布局调整后学生将会増加到461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429平方米,学生宿舍1344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593平方米,征地面积12752平方米,预计总投资338万元。
2、乡镇中心校
六排镇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933人增加到1067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646平方米,学生宿舍3818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341方米,征地面积28282平方米,预计总投资694万元。
岜暮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347人增加到570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1244平方米,征地面积1106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89万元。
八腊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387人增加到837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466平方米,学生宿舍2882平方米,征地面积20812平方米,预计总投资612万元。
纳直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249人增加到421人,使用原有校舍。
更新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385人增加到717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739平方米,办公用房135平方米,学生宿舍2348平方米,征地面积20418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70万元。
向阳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461人增加到676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539平方米,学生宿舍1929平方米,征地面积16904平方米,预计总投资371万元。
下老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325人增加到510人,使用原有校舍。
坡结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431人增加到737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872平方米,学生宿舍2536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746平方米,征地面积20983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88万元。
三堡中心校学生人数从现有484人增加到1004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271平方米,学生宿舍3566平方米,其他服务用房1028平方米,征地面积27885平方米,预计总投资825万元。
3、村完小
六排镇:纳州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185人增加到282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671平方米,预计总投资84万元;云榜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学生186人增加到319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856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245平方米,征地面积6504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59万元;令当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学生114人增加到138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405平方米,征地面积2042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7万元;龙坪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学生163人增加到183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634平方米,预计总投资79万元。
岜暮乡:甲岩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120人增加到168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28平方米,学生宿舍442平方米,其他服务用房47平方米,征地面积3851平方米,预计总投资90万元。
八腊乡:老鹏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213人增加到381人,使用原有校舍;纳碍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学生345人增加到501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1184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509平方米,征地面积10367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46万元。
纳直乡:那里村完小学生数从现有162人增加到171人,需增建项目征地面积1014平方米,预计总投资3万元。
更新乡:上景村完小学生数从现有150人增加到175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488平方米,征地面积4579平方米,预计总投资76万元;新林村完小学生数从现有学生214人增加到254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其辅助用房165平方米,学生宿舍690平方米,征地面积7196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31万元;加里村完小学生数从现有学生310人增加到423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509平方米,办公用房102平方米,学生宿舍1426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404平方米,征地面积11997平方米,预计总投资345万元。
向阳镇:平腊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208人增加到276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80平方米,办公用房43平方米,学生宿舍745平方米,征地面积5433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39万元;林潭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学生345人增加到402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522平方米,办公用房45平方米,学生宿舍1148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144平方米,征地面积1222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73万元;燕来小学学生人数从现有学生515人增加到783人,使用原有校舍。牛场小学学生人数从现有学生165人增加到225人,征地面积5038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7万元。
下老乡:豪明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196人增加到296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754平方米,征地面积7884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20万元。
坡结乡:拉岩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123人增加到194人,需增建项目学生宿舍340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75平方米,征地面积3789平方米,预计总投资64万元。
三堡乡:顶茂村完小学生人数从现有274人增加到492人,需增建项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083平方米,办公用房155平方米,学生宿舍1825平方米,其他生活服务用房447平方米,征地面积14692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87万元。
(三)幼儿园(预计总投资9039万元)
1、县直幼儿园
县幼儿园现有幼儿633人增加到1000人,需增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6433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生活用房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40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预计总投资1082万元。
2、校舍新建项目
1)县直幼儿园
新建塘英新城区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1000人,需增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6433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生活用房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40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征地面积13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125万元。
2)乡镇幼儿园
岜暮乡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15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965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150平方米,生活用房75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6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预计总投资123万元。
八腊乡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18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1158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180平方米,生活用房9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72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征地面积27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12万元。
纳直乡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15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965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150平方米,生活用房75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6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预计总投资123万元。
更新乡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20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1287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200平方米,生活用房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8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征地面积3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26万元。
向阳镇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25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1608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250平方米,生活用房125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0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征地面积375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90万元。
下老乡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20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1287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200平方米,生活用房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8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征地面积3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34万元。
坡结乡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18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1158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180平方米,生活用房9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72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预计总投资146万元。
三堡乡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校生20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1287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200平方米,生活用房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8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征地面积3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34万元。
3)小学附设学前班
新建20所村完小学前班教育校舍项目,项目规模在校生1970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12674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1970平方米,生活用房985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4000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预计总投资2101万元。
还有56所设一至三年级学校校舍项目,项目规模在校生3793人,需建项目活动及辅助用房24402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3793平方米,生活用房1897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5172平方米,添置配套设施.预计总投资3142万元。
(四)普通高中
天峨高中办学规模:在校生2700人,需建实验楼5460㎡,投资655万元;教师住房5880㎡,投资706万元;体育馆3140㎡,投资377万元;学生宿舍6438㎡,投资773万元;图书馆2500㎡,投资300万元;标准田径场,投资250万元;添置图书127000册,投资290万元;教学仪器设备6套,投资180万元;床架1200张,投资68万元;课桌1200张,投资20万元。预计总投资3615万元。
(五)职业教育
完善职业中学各项配套设施,添置教学专业设备,兴建实训房6014㎡,投资752万元;学生宿舍3068㎡,投资384万元;食堂综合楼3068㎡,投资338万元;教师宿舍楼3360㎡,投资336万元,实训场地投资442万元,学校附属设施投资17;购置教学及实训设备(计算机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132台投资365万元;购置机电专业设备(电工、电焊、农机维修等)投资80万元;购置农经专业设备(农产品加工、水产养殖、畜牧兽医、木材加工、特色种养、园林等,满足全日制6个教学班)投资100万元;设置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满足全日制4个教学班,投资50万元;开展师资培训30人,投资15万元。预计总投资2879万元。
(六)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
为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补助政策,增强寄宿生体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校校有食堂有工友,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到校、到人、饭盒”。我县通过一年时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食堂工程建设攻坚大会战。
目前,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83所(其中,57所需要新建厨房、操作间、储藏室和餐厅,26所需要改造)。全县计划改造食堂20147平方米,投资1208.7万元(其中改造厨房4477平方米,投资268.6万元;改造操作间1509平方米,投资90.5万元;改造储藏室277平方米,投资16.6万元;改造餐厅13884平方米,投资833万元)。新建食堂17019平方米,投资2078万元;添置食堂设备904件(套),投资559万元。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3848万元,受益学生达1.4万人以上。
六、主要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天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规划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文丹担任组长,成员由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监察局、人社局、编办、公安局、科技局、卫生局、农业局、审计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韦伯儒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局相应股室抽调,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相互配合。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和扩建(新建)校舍工作的实施、督导、评估、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的预算、筹措及项目经费的落实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监控及审核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校舍规划、建设指导及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工作;县国土局主要负责学校所需用地指标的安排;县编办和人事局负责学校教师编制和人事工作;监察局主要负责对项目投入进行监察;公安局负责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卫生局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建设投入进行审计;环保局主要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进行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把布局调整纳入乡镇建设规划,统筹解决征地、供地,切实做好撤并学校所在行政村群众的思想工作;各学校加强管理,协助做好校园规划和校园功能区域划分及绿化、美化工作;县直及上级直管各相关单位,应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基础教育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中小学布局调整,资金投入是关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多方筹集资金,保证经费投入。一是用好中央、自治区安排的各种专项资金;二是争取国家、自治区、市财政支持资金;三是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筹措资金;四是多渠道、多形式吸纳社会资金;五是城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除文件规定用途外,基本上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四)严格管理,合理处置闲置校产。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校园、校产处置管理的政策精神,加强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中校产的管理,明晰产权,防止平调校产,依法保护和合理处置闲置校产,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
按照“资源最佳利用、资产保值增值、教育最大收益、归属就近学校”的原则,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舍、校产及勤工俭学用地的管理、使用和处置。对于动产的教学设施设备,按照“物随生走”的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调拨撤并后的学校使用。
对于不动产的校舍、校产及勤工俭学用地等,根据布局调整总体规划的需要,需保留的可用于发展当地幼儿教育或者作为撤并后学校的勤工俭学基地;无法集中或不需要长期保留的由县国土部门负责,有关乡镇、部门配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公开转让、拍卖、出售、租赁等方式进行处置,所得收益全部用于义务教育。
(五)加强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涉及千家万户,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媒,宣传学校布局调整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布局调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确保所撒并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群众思想情绪稳定,社会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布局调整过程中,撤并掉的各中小学校资产属国有资产,归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各乡镇应在县布局调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依法合理处置,对拍卖或出租所得资金应打入教育帐户,全额用于教育事业,防止国有资源流失。
(二)抢抓机遇促进天峨教育事业长足发展。各乡镇学校要根据政府的部署和安排,认真配合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结合本地布局调整及項目建设实际,抢抓机遇,主动工作,科学实施,确保布局调整及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完成,从而整体推进天峨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六月
月
中小学校长名录
天峨中学校长 班华相
职业中学校长 张近明
民族中学校长 刘 军
实验小学校长 胡仁梅
县第二小校长 温学东
县第三小校长 甘应龙
县第四小校长 吕孝全
林朵林场小学校长 苏鸿亮
县幼儿园园长 江 泓
六排镇中心校校长 韦联学
向阳镇中心校校长 陈德明
向阳中学校长 江 玮
燕来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雷世虎
岜暮乡中心校校长 彭永贵
岜暮中学校长 施 胜
八腊乡中心校校长 付朝友
八腊中学校长 杨秀召
老鹏中学校长 龙通法
纳直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韦选胜
更新乡中心校校长 罗胜林
更新中学校长 覃 健
下老乡中心校校长 岑景洲
下老中学校长 韦永澎
坡结乡中心校校长 韦武豪
坡结中学校长 杨 波
三堡乡中心校校长 韦景洲
三堡中学校长 莫文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