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给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亮“红灯”
1月22日,我县出台“三不准” “三严禁”的新规定,将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不准”:一是不准动用公务用车;二是搬迁进机关单位公房或集资建房不准发请帖宴请、办酒席;三是生日祝寿、开业庆典、升学、工作调动、职务升迁及其他喜庆事宜不准宴请。
“三严禁”:一是丧葬要移风易俗,从俭操办、严禁在机关院内开道场、搞封建迷信活动;二是严禁采用化整为零,分散宴请等方式办酒席;三是严禁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和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提倡喜事从简、新事新办。
此外,我县还对举办新居落成乔迁、嫁娶酒宴分别控制在15、10桌以下,对每桌所坐人数作具体规定。凡是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确需办酒席、宴请的,事前必须书面申请,由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报该县纪委备案;乡科级干部,由县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县纪委审批;四家班子领导成员由所在班子主要领导审批,报市纪委备案,并送县纪委留存。
最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明率领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县移民、卫生、计划生育、工商等单位和坡结、三堡、纳直等乡镇开展明查暗访,至今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
(房文勇)
